《基因:人類最親密的歷史》書評
1920年,美國維吉尼亞州一位單親媽媽 Emma Buck 因流浪街頭被逮補後帶至市政法院,根據兩位醫生所做的粗略心理測驗斷定為Emma Buck智障,被強制送去收容單位。而她14歲的女兒 Carrie Buck,其後幾年由寄養家庭扶養,但是卻遭其中一家庭成員強暴而懷孕。Carrie的養父母為了擺脫她,又將她帶至同一市府法庭,如同她母親一樣,Carrie也被判定為智障,於1924年送入同一收容單位,同時Carrie的女兒出生後也被帶走。當時收容所的主管 Dr. Albert Priddy 是一位極力推動優生學的人,試圖將強迫絕育合法化,以去除有不良遺傳的後代。他積極主張讓Carrie進行結紮手術,並進入訴訟程序,由於當時社工宣稱在寄養中的八個月大嬰兒有發展遲緩現象,因此法院同意 Priddy 絕育的主張。最後判決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 由首席大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宣布大法官們以八比一的高比例判決Carrie敗訴,認定社會可以防止那些顯然不適合的人繼續生出同樣的後代,三代的智障已經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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