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漢三星堆考古的回顧、新發現與展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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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有關三星堆器物坑K1、K2的三星堆文化研究大多建立在沒有絕對年代數據支持的重大問題上,致使許多文章形同漫談。器物坑K3-K8的新發掘提取了大量有機物,預期未來可獲得大量碳十四年代數據,解決K1、K2的年代問題。

三星堆器物坑K1(左)K2(右)

 

前情提要:
四川廣漢三星堆考古的回顧、新發現與展望(一)
四川廣漢三星堆考古的回顧、新發現與展望(二)

撰文|江柏毅

●三星堆器物坑K1、K2的發現、研究與問題

三星堆遺址群範圍內迄今發現有許多埋藏少量器物的小土坑,如1929年(一說為1931年)、1964年於月亮灣發現的玉石坑、1974年於梭子田發現的玉石坑、1976年於高駢發現的器物坑(出土一件玉矛形器、二件玉鉞形器及一件外表鑲嵌綠松石之青銅牌飾)、1987年於倉包包發現的器物坑(出土玉、石器及三件外表鑲嵌綠松石之青銅牌飾),以及1988年於真武村發現的器物坑(出土玉、石器及兩件外表鑲嵌綠松石之青銅牌飾)。這些土坑在討論文章中多被稱作祭祀坑,然其內涵是否與祭祀行為有關,其實仍有待商榷,因此暫以器物坑稱之是較中性、正確的說法。就坑的規模、器物數量、種類豐富度而言,上述器物坑都無法與1986年因磚廠取土而意外發現的兩個大型器物坑K1、K2相較。

三星堆K1、K2器物坑皆為長方形,坑口略大於坑底,占地約10至12平方公尺,K1另帶有一條坑道。兩個坑內所埋藏之器物均先遭到破壞、火燒再丟入坑內,最後以五花土夯實掩埋。K1出土有銅器、金器、玉器、琥珀、石器、陶器等共420件,另有骨器殘片10件,象牙13根,海貝62枚及約3立方公尺左右的燒骨碎渣(鑑定有豬、羊、山羊、水牛、象,在入坑前便已燒成)。遺物大部分堆放在坑的西南、東南及南角靠近坑壁一線,其餘區塊分布較散亂。坑內每類器物為集中後按一定順序拋擲入坑,但非有意識地擺放。

K2出土器物較K1豐富,共1300件,其中青銅器735件,金器61件,玉器486件,綠松石3件,石器15件。另外還出土象牙器殘片4片,象牙珠120顆,虎牙3枚,象牙67根,海貝約4600枚。K2器物堆放有一定的先後順序,可分上、中、下三層,靠近坑底主要為小型青銅器、飾件、玉戈、玉璋、石戈等。坑的中間層主要堆放中大型青銅器,為隨意拋置。坑最上層為象牙,散亂地堆置在青銅器上。

K1、K2出土器物最大宗為青銅器,也是科學考古進行較多的部分。據分析,出土青銅器應都為銅、鉛、錫合金,使用的鑄造技術與中原地區相同,皆為範鑄法,特別之處為外形具地方性風格的青銅器,鉛含量較高,而具有中原特色風格的青銅器,錫含量較高。所有青銅器所含的鉛都屬於地質學中罕見的高放射性成因鉛,這種鉛在商代青銅器中大量出現,但在早於商代的二里頭及晚於商代的西周時期均沒有發現。K1、K2出土青銅器的鉛料,與江西吳城、新幹大洋州、湖北盤龍城、鄭州商城及安陽殷墟青銅器的鉛料同源,推斷此批青銅器可能是外地工匠帶著同一批礦料來到三星堆同時鑄造的;從部分青銅器出土時器內還留有內範泥芯土研判,這些青銅器在完成後未經細部處理,被火焚丟棄入坑的時間可能也與完成時間相近,甚至相當倉卒。

三星堆器物坑K1、K2因出土大量具地方性特異風格的青銅器而迅速傳遍世界,不僅使三星堆成為一個家喻戶曉的名詞,也使得在當時中國考古界相對關注度不高的四川盆地瞬間被提升為一個中國早期青銅文明的發展中心。當大家談起三星堆文化,腦海中浮現的印象多是那奇異如外星人般的青銅頭像、面具,而非二十世紀初期以來三星堆遺址群範圍內所發現的各類陶、石、玉、骨器、房址遺跡,但這其實是有問題的,因為三星堆文化是一個年代跨度相當大的考古學文化,器物坑K1、K2所代表的僅是三星堆文化某個時間點的文化表現,而不是文化的全貌,且目前三星堆遺址群範圍內考古發現的三星堆文化時期(註二)大型青銅器數量為零(僅有年代不詳的零星採集品,不具科學意義),換句話說,三星堆文化是一個青銅文化的說法其實也有待商榷,在三星堆文化開始出現的1700/1600 BC至器物坑中青銅器被生產出來的這段期間,該文化在生活面地層並沒有使用青銅的證據,也沒有發現銅作坊。

另外,從最初1987、1989年的兩篇發掘簡報和1999年出版的正式發掘報告《三星堆祭祀坑》所衍伸出的各類三星堆文化研究文章迄今可能已達數千篇,但其實非常多的研究都建立在一個致命的問題上,那便是這兩個器物坑在發掘過程中並沒有採集可供科學測年的樣本,也就沒有絕對年代數據。北京大學後來雖於1997年採常規碳十四測年法對來自K1的木炭標本進行了測年,但所得到的兩個數據誤差相當大,95.4%可信度的年代跨度也過大(註一),當時也沒有對木炭標本的年輪問題、雜質進行檢視,因此沒有任何參考價值。

就考古學中可資用以推斷相對年代的文化層位堆積狀況而言,K1、K2器物坑所在的發掘區(三星堆II區)也與早年其他發掘區(包含三星堆I、II、III區)的文化層位不一致,因此即便其他發掘區有較為可靠的碳十四年代數據,兩個大型器物坑仍沒有可資比較的基準。在2021年四月K4器物坑六個碳十四年代數據發表以前(註三),K1、K2器物坑的年代皆透過出土器物類型、風格推斷而來,有殷墟I、II期之間與殷墟二期末到三、四期之間說(兩個坑年代早晚不同,K1約1150-1100 BC,K2約1100-1050 BC)、兩坑同期的商代中晚期說、商代晚期說、商末周初說、西周晚期說、春秋時代說和戰國時代說。值得一提的是,這兩個器物坑斷代所根據的器物並不是考古學家常用,能較敏感地反映時代特徵的陶器(因為出土數量或過於稀少、破碎,或器形不具代表性),而主要是具中原、長江中游風格的商周青銅器。然而上述說法都有一個盲點,那就是器物製造的年代未必等於器物埋藏的年代,且坑裡大量的器物是否為同期製造,或有傳世品、仿製品問題,其實都需先行確認,但可惜的是過去數十年間有過多研究者或不懂考古學的年代斷定,或刻意選擇漠視年代問題,人云亦云的態度致使大部分與器物坑K1、K2相關的文章形同漫談(註四)。為解決上述問題,在遺址群範圍內找尋類似的大型器物坑,便成了過去三十多年來的重要課題。

●三星堆器物坑K3-K8的發掘

根據2021年九月三星堆博物館所發布的最新資訊,三星堆器物坑K3、K4、K5和K6的發掘或已結束或進入田野工作收尾階段,K7、K8則完成填土清理,準備進入器物的提取。從有限資料來看,陶器仍是所有器物坑中最為稀少的一類器物,不利於器物風格斷代。K3、K7、K8的占地規模、器物堆積與K1、K2較為相似,出土青銅、金、玉、石、骨及大量象牙、海貝等器物不一,總量可達數百、近千件。K4略小,約8.1平方公尺,出土器物和前者一樣豐富,並發現絲綢、植物殘留、兩件可能風格與K1出土類似的陶尖底盞,以及大量陶器殘留物樣品。K5和K6則是占地規模較小的器物坑,前者也僅出土金器19件、玉器2件、銅器2件,牙雕殘片約300件;後者則顯得最為特殊,只發現1件木箱、2件木器和1件玉刀,箱內則尚未清理。從出土器物風格推斷,新發現器物坑的年代可能與K1、K2不會相差太遠;另從打破關係判斷,K6、K7存在年代差異,但相距時間長短未知。

整體而言,三星堆器物坑K3-K8的發掘拓展了我們對三星堆文化的認識,與K1、K2當年發掘最大的不同在於遺留中有機物的提取、保存成果相對豐碩許多,因此預期未來可獲得大量碳十四年代數據,解決K1、K2的年代問題。大量青銅器的發現未來也可用於風格比較、科學分析,解決三星堆青銅器的來源問題,同時探討該文化與長江中下游、黃河上游、漢中盆地等地人群的互動關係,甚至為成都市金沙遺址梅苑地點東北部所發現器物坑的研究帶來新契機(註五)。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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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註一:碳十四年代原始數據為BK97062:3500±295;BK97063:3430±90(半衰期5730年),採用OxCalV4.4.3,IntCal20進行校正所獲得的年代數據分別是BK97062:4087-3271Cal.BP(68.3%可信度)和4516-2940Cal.BP(95.4%可信度);BK97063:3685-3455Cal.BP(68.3%可信度)和3827-3377Cal.BP(95.4%可信度)。

註二:三星堆文化的年代約從1700/1600 BC開始,承繼年代相對較早的寶墩文化(大約是2500-2000/1900 BC)、魚鳧村文化(1900-1700/1600 BC),年代下限因牽涉到十二橋文化之定義問題而未有共識,有認為三星堆二、三、四期均屬三星堆文化,或有認為三星堆四期應獨立為十二橋文化,年代下限約600 BC。三星堆三期的年代下限約1200 BC左右。

註三:2020年由K4坑內竹炭屑所獲得的六個趨於一致的碳十四年代數據經校正後顯示有68.3%的機率落在距今3072-3003(cal.BP)時間範圍內,有95.4%的機率落在距今3148-2966(cal.BP)時間範圍內,故K4的埋藏年代應介於商代末期至西周初期間。K4的年代是否可用於推斷K1、K2的年代,仍有待更多碳十四數據證實,就器物風格而言,三星堆II區的八個器物坑較可能為同期前後。

註四:過去有關K1、K2器物坑的研究除年代外,多著眼於其性質,如陪葬品說、窖藏說、亡國寶器掩埋說、失靈神物掩埋說、儀式祭祀說、厭勝埋藏坑說、盟誓遺跡說;或著眼於器物坑的出現與三星堆城址廢棄的關係、出土器物與古史傳說的相關性、藝術文化表現,以及三星堆文化的對外關係。然而在年代未明的情況下,上述討論意義其實都不大。

註五:成都市金沙遺址梅苑東北部地點在二十一世紀初也曾意外發現埋藏器物風格與三星堆類似的大型器物坑(但缺乏大型青銅器),但非屬科學發掘,故年代同樣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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