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中國的車馬、「車」字與車戰的興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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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考古的「車馬坑」為刻意埋藏了馬車的土坑,年代為商晚期,是中國目前已知最早的馬車發現。商晚期金文和甲骨文的「車」字便有不少與馬車遺留相似,而有些甲骨文表現出壞損狀態的「車」顯示當時以木質結構為主的馬車並不耐用。商代車馬坑多為一車二人或一車一人的埋葬組合,若從車輿的高度最高僅約五十公分來思考,較合理的乘坐方式是跽坐或跪坐。若再從車輿面積不到一點八平方公尺來思考,其上乘載三人的可能性不高。在卜辭中車(馬車)和馬(騎兵)的量詞都是「丙」,所表為一對,可與西周以後才出現的金文「兩」(㒳)字相通。「兩」代表兩輛馬車。

撰文|江柏毅

考古學家過去在河南安陽殷墟、山東滕州前掌大、益都蘇埠屯、山西靈石旌介、浮山橋北、聞喜酒務頭、陝西渭南南堡村和西安老牛坡等地發現有一類在商代考古上稱作「車馬坑」的遺留,尤以殷墟出土最多(註一)。顧名思義,車馬坑特指刻意埋藏了馬車的土坑(註二),不過坑內也偶見身分可能是馭手或照顧馬車的人員以俯身葬式一同殉葬的情況,其身旁還埋入成套的青銅武器或工具組。目前商代車馬坑的發現總數已超過一百,它們是中國已知最古老的馬車,年代約公元前1200至1000年間,皆屬商代晚期。

車馬坑的發掘其實有相當難度,原因在於馬車的主要部件皆為木質,在乾溼交替頻繁的華北埋藏了數千年後早已腐朽殆盡,因此田野考古學家是根據車子朽後於泥土上所留下的印痕,經過多次嘗試才有效將馬車原貌剔剝而出。根據安陽殷墟孝民屯M7、郭家莊西南M52和小屯M40車馬坑之遺跡和復原結構圖(圖一至三),我們可知當時的馬車是由兩匹馬繫駕(註三),主要結構包括搭載馭手和乘員的車「輿」(即車廂box)、輿下兩側各貫一輪的車「軸」(axle)、帶「輻」條(spoke)和輪「牙」(felloe)的車「輪」(wheel)、輪中心有孔可插軸的筒狀車「轂」(nave)、軸兩側末端突出於轂的車「軎」(axle-cap)(註四)、垂直於軸,從輿下、兩輪間向前延伸的車「轅」(draught-pole),固定在轅上用來架設在馬匹之上的車「衡」(yoke),下端架在馬頸、上端固定在衡上兩側的人字形「軛」(yoke-saddle)。實際復原想像可參考圖四。

圖一:安陽殷墟孝民屯M7車馬坑平面圖與照片|來源: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 (1972)
圖二:安陽殷墟郭家莊西南M52車馬坑平面圖與照片|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 (1988)、劉一曼 (2019)
圖三:安陽殷墟小屯M40馬車復原結構圖|來源:張長壽、張孝光 (1986)
圖四:商代晚期馬車復原圖|來源:鄭若葵 (1992)

商代晚期金文的「車」字字形(圖五)便有不少與馬車遺留相似,當時馬車的衡有直衡和弓狀曲衡兩類,衡的斷面呈圓形,直徑約八至十公分。衡上飾以銅泡,稱為衡飾,衡末端偶見緊貼於衡上的青銅質三角形衡端飾(圖二)。直衡的總長多落在一百一十至一百四十公分之間,曲衡則約一百七十至兩百公分。衡兩側的軛可細分為芯和套兩部分,人字形芯為木質,套則是附套於芯之外的青銅質套件,能夠裝飾、加固芯。軛內側設有軟墊,可避免馬匹頸部因摩擦而受傷。

圖五:商代金文的「車」字|來源:作者提供

有些商代晚期金文的「車」字在轅和軛之間有左右兩道斜線相連(圖五),所表現的應是馬車的「靷」繩(圖四)。這樣的看法從安陽殷墟郭家莊M146、滕州前掌大M132車馬坑可獲得證實。靷為皮革製,其上裝飾有銅泡(呈圓形、星形等的扁平飾物)或海貝等飾物。靷的發現顯示當時馬車的繫駕方式並不是原始簡單的頸帶式(註五),而是改良後的軛靷式,是在兩匹馬所負軛的內軥(軛底部兩側朝上捲曲處用於繫革帶的部位)上各引出一條靷,後端相合繫於轅中段彎曲部或略往後位置。如此的設計可使馬匹在拉車時受力的部位是叉在馬肩胛前的軛,而非頸部,不影響馬匹的呼吸。靷設計巧妙之處在於能夠使衡、轅構成一個三角結構,抵銷掉部分衡兩端因馬在奔跑、跳躍時力量不同所產生的受力不均,而軛頂部與衡相接處,以及軛底部兩側的內軥,能夠因靷的牽引同時受到向後的作用力,可避免軛頂、軛底受力不均的問題,起到保護軛的效果。

有學者曾對殷墟車馬坑中分置轅左、轅右的馬匹進行骨架測量,確認其長、寬、高大多相近,馬匹年齡也大致相同,表明繫架馬不是任意配置,而是精心挑選搭配,好讓轅兩側的拉力相近的。卜辭內容也可證實此說,以《花東》60:「乙丑,自貯馬又」、「亡其□貯馬」、「隹[左]馬其又」、「又馬其又」、「自賈馬其又死。子曰:其又死」和《花東》367:「癸亥卜,新馬于貯視」、「于貯視」、「新馬子用又」、「新馬子用[左]」、「貯見子用又」、「貯視,子用又」、「貯視,子用又」為例,商代貴族「子」貞問的內容便是貯地所進貢的馬究竟該用於車左還是車右,說明當時繫架馬的選用受到重視。

轅與衡垂直相交,之間以革帶綁縛連接(註六)。有些商代馬車的轅前部可見向上翹曲並向內倒勾,使衡含於勾中,如梅園莊東南M40馬車(圖六);至於轅後部則以平直為主,轅尾斷面呈馬蹄形或梯形,向上的一面平直。商代馬車轅前端偶有稱作「䡇」飾的青銅飾件,為雙角獸首管銎形;轅末端常見之青銅飾件稱「踵」飾(註七)。轅長多在兩百五十五至兩百九十公分之間,斷面為圓角方形或圓形,單邊長十二至十三公分,或直徑八至十二公分。

圖六:河南安陽梅園莊東南M40車馬坑平面圖與馬車側視圖|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 (1998)

商代晚期馬車軸與轅的後部垂直相交,交接部採用凹槽卯合,轅下部挖凹槽以納軸,軸面亦削平。軸長兩百七十至三百公分,斷面為圓形,直徑約八至十二公分,兩端較細中間較粗,最大直徑通常在十一至十二公分。軸兩端的銅軎長度都在十四公分以上。至於車輪,輪圈多由兩段或多段彎曲的木材製成,之間用青銅扣件固定。這些扣件的形狀顯示車輪的橫截面呈梯形,外側寬度較用於榫接輻條的內側窄。輪牙高約七至九公分,厚度約六公分。車輪的直徑則多在一百三十至一百五十公分,以一百四十公分為多,少數則為一百二十公分左右,均顯得巨大。車輪的輻條一般為十八至二十二根,多者達二十六根。兩輪之間的軌距大致在二百二十至二百四十公分之間。

商代晚期馬車的車輿位於轅、軸相交部之上,若根據金文字形,應有長方形和畚箕形兩類,不過目前考古出土的車輿除了前兩類之外還有梯形,但總體而言以長方形最為普遍。這類車輿底部由四根木軫構成方框,在軫上立有許多小木柱,多者達二十餘,少者十多根。立柱間有橫欄相連,形成前後闌、左右輢。車輿底部鋪設有墊板,上另有墊蓆。車門開在輿後方中段,寬約三十至四十公分。車輿寬大者面寬一百三十至一百五十公分,進深九十至一百零七公分,窄小者面寬僅九十四公分,進深七十至七十五公分。輿高一般在三十至五十公分上下。輿內中部或近前闌處還有橫跨了車輿兩側供跪立而乘(即立乘)時所憑倚的車軾,如安陽梅園莊東南M40馬車車輿中部所見(圖六)。車輿與轅、軸的相接是以底部木軫為中介,可能是透過榫卯或革帶捆綁方式將各部件固定。

商代晚期的馬車上究竟乘載多少人,歷來有許多討論,或認為是三人,馭手居中,其左為持弓的射手,其右為持戈之武士,但此說法未能從車馬坑殉葬人數獲得證實,畢竟車馬坑中多為一車二人或一車一人的組合。若從車輿的高度最高僅約五十公分來思考,如果人站立其中,馭手和乘員都很難在行進間保持平衡,只要路面稍有顛簸便容易摔出車外,因此較合理的乘坐方式應是重心下移的跽坐或跪坐姿勢。若再從車輿面積不到一點八平方公尺來思考,其上跽坐或跪坐三人勢必極度侷促,也不利攻擊的施展,故商代晚期馬車乘載三人的可能性不高。《花東》50卜辭有「子」進行田獵,貞問乘員究竟該坐在馭手右方還是左方的記載,可能即表明當時用於田獵的馬車為一車二人的組合。

有些甲骨文的「車」字(圖七)也與商代金文相似,較特別之處在於曲衡有兩種寫法,當衡之下刻劃有軛時作上曲之狀,而無軛時則為下曲,此差異應只是與刻劃方便與否相關。甲骨文的「車」字在同一條卜辭裡也會見到不同寫法,如在《合》584正+《合》9498正所見:「癸亥卜,㱿,貞旬無?王占[曰]:……五日丁卯,王狩敝,[克永]車,馬……亦□在車,禽馬亦……」,第一個「車」字,車轅前後斷成兩段,而第二個「車」字是完整的一輛馬車(圖八)。又如《合》1045正:「癸巳卜,㱿,貞:旬無?王占曰:乃茲亦㞢祟,若偁。甲午王㞷逐兕,小臣叶車馬,硪馭王車,子央亦墜」,第一個「車」字可見轅、衡、輪、軸,但不見輿,車軸從中部斷裂成兩段,而第二個「車」字只刻畫出軸、輿和雙輪(圖八)。這些字形不完整的「異體字」(圖九)若從卜辭內容來看,所表現的若非為省寫,可能都是馬車因交通事故而損壞的案例。這些甲骨文顯示出壞損狀態的「車」字,尤其是轅、軸斷裂的字例,凸顯當時以木質結構為主的馬車由於承重與高速行進時的各部件磨耗問題,並不是十分耐用。

圖七:甲骨文的「車」字|來源:作者提供
圖八:《合》584正+《合》9498正及《合》1045正卜辭所見甲骨文「車」字|來源:作者提供
圖九:顯示車損特點的甲骨文「車」字異體字|來源:作者提供

在卜辭中車(馬車)和馬(騎兵)的量詞都是「丙」(註八),如《合》36481正:「車二丙」、《合》20790:「癸巳卜,往,馬卅丙」、《合》11459:「馬五十丙。」過去學界對這個量詞有表單數或雙數的理解歧異,但若參考《合》34656:「壬午卜,貞:以㫃立于河」、「河奭以丙衣,亅衣」,以及同出量詞「屯」、「亅」的署辭辭例,如《合》17525:「婦□示七屯又一亅。賓」、《合》17580:「古示十屯㞢一亅。古」,則可推知「丙」應該是表一對(註九)。卜辭中的量詞「丙」應可與西周以後才出現的金文「兩」(㒳)字相通。「兩」代表兩輛馬車。

 


註釋

註一:出土地點包括宮殿宗廟區、王陵區及殷墟外圍區域,如小屯宮殿區C區乙七基址、後崗、大司空村、孝民屯南地、白家墳西地、郭家莊西南、劉家莊北地、南地和梅園莊東南。

註二:車馬坑有祭祀坑和陪葬坑兩種性質,馬車為當時社會地位較高的王或貴族所擁有,是身分、社會階級的象徵,埋藏方式有:(一)按照原來馬車的使用狀態,駕馬與車成套埋藏、(二)拆車埋藏,駕馬與車脫套,和(三)整車與拆車共埋一坑三種類型,以第一類最多。人和馬都是先殺害後再放入坑內,之後再放車或車的零部件。車馬坑中亦可見在馬車埋入前主要部件已壞損的案例,凸顯當時馬車相當珍貴,即便壞損商代先民也不輕易將其以垃圾處理,而是改作它用。

註三:過去小屯M20曾被誤為埋有一車四馬,為目前商代考古所發現車馬坑之僅見,其實石璋如已更正為二車四馬。

註四:車軸穿過車轂後會有一小段露在轂外,其末端通常會套上青銅質的軎以加固軸頭。軎一般呈長筒形。軎上有開孔讓木「轄」插入,以便將軎與軸固定,防止車輪脫落。轄為木質,有些轄外部另帶有防護的銅套。

註五:指直接使用頸帶將馬匹的頸部與衡相連繫,牲畜拖動車輛時是由頸部受力。這樣的繫駕法會使馬匹的氣管受到頸帶束縛、壓迫,馬跑得越快越會感到呼吸不暢,導致馬的力量發揮受到限制。

註六:有關衡與轅的關係存在兩種看法,其中一種認為兩者不相連接,衡高於轅二十至四十公分,之間以革帶綁縛。此看法源於殷墟孝民屯M7與M1613所見馬車遺跡。另一種則認為兩者相接。無論何種方法,衡與轅之間的連結勢必不為緊縛狀態,因為這將會增加馬車轉向的困難度。

註七:踵飾常見三類,第一類是T字形青銅板,上半部呈條形,下半部圓形或梯形,上半部附於車軫,下部附於轅末端。第二類為斷面呈梯形的套管,末端有凹槽以納車軫。第三類為前兩類的複合體,為相連接的T字形銅板與套管。

註八:學界多認可「丙」是個象形字,原始字形象某種實物,故「丙」字最初所代表的詞應是所象之物的名稱,但「丙」字很早就被假借用作天干名,在卜辭中業已不見其作本義的用法,而其本義很可能由另一個後起字表示。過去學界對「丙」所象何物,有魚尾、物之底座、三足陶鬲、古器物「房」俎等說,其中又以「房」俎較為可信,是一種擺放祭祀供品的几台。

註九:目前學界已確知作為卜骨量詞單位使用的「屯」表一對,一屯即指牛的左、右肩胛骨各一塊。又由於在同版、同條署辭中可見數字+「屯」,其後又接㞢(又)數字+「亅」的句式,可知「亅」亦表量詞單位,且必然表單數;而在《合》34656署詞中「丙」、「亅」也相對,可推知「丙」也表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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