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型大學」指的究竟是什麼?– 加州高教系統的啟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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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謝宇程

多年來,教育部將高教體系分類為:「研究型大學」以及「教學型大學」。文書上說盡表面話,聲稱兩者會受到一樣的重視,但各大學心裡都是這樣想的:「教學型」意味著比較差、地位比較低、比較難升等、經費比較少。於是大部分國立大學 (甚至部分私立),都不斷往「研究型大學」鑽營。那些號稱「教學型大學」也不見得在教學上普遍認真與用心。

加州的高教體系,歷來分成三個系統:「研究型大學」、「教學型大學」、「社區學院」,彼此明確區分,沒有地位爭議,而是分工互補。他們到底是怎麼經營的?是否可能成為我們的借鑑?

【社區學院 – 服務所有想學的人】

加州的社區學院系統,共有 113 個學校,遍布加州各地有一定規模的城鎮。社區學院在取名上,都會包含 College 這個字,例如德安札學院 De Anza College、橘岸學院 Orange Coast College。

社區學院的理念是:只要想學習、想深造的人,都該得到一定程度的資源或機會。所以社區學院功用廣泛,包括開設在職進修、生活知能、專長訓練課程 — 許多人到社區學院修課,並不是為了要拿到學位。也因此,社區學院的學費便宜,地點都在城鎮中,學生多數住在家中通勤上學(省下租金)。對學生,社區學院不設門檻,任何人都可報名課程,學生包括年長者,也包括許多半工半讀的年輕人。

但這並不表示社區大學不顧課程的品質。社區學院也提供正規大學教育的前兩年課程 — 許多學生會先在社區學院修兩年課,再轉學到教學型大學,甚至研究型大學;而且所有先前修過的學分都可以抵免。這樣的制度顯示,那些極富盛名的學術型大學,一直以來相當認可社區學院的授課水準。

【研究型大學 – 追求卓越的投資】

加州大學系統,共有 10 個大學 (或者是說,平行而獨立運作的校區)。這些大學在取名上,都會以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UC) 開頭,後面加上地名,例如 UC Santa Barbara,以及 UC Berkeley。這些大學被定位為「研究型大學」。

研究型大學的理念是個人對自我價值的投資、全州對學術與產業的投資,因此,這些大學的宗旨並不是服務每個人。所以,即使是公立大學,這類學校的學費較貴,約 13000-14000 美金左右,加上通常遠離大都會鬧區,需要住宿比例高,每位學生每年大概要支出三萬美元以上。

加大體系中的研究型大學,可能有許多世界知名學者,甚至諾貝爾獎得主等級的教授,但這不代表教學最好。這些學者花更多的時間和心力在做研究、帶碩博士生,而且有較多大班演講型課程,老師和大學部學生互動時間較少。因此,更有賴學生自發學習、自我督促。

【教學型大學 – 貼近一般學生需求】

加州州立大學系統,總共有 23 個大學 (或者是說,平行而獨立運作的校區)。這些大學在取名上,都會以 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CSU) 開頭,後面加上地名,例如 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East Bay,以及 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Los Angeles。這些大學被定位為「教學型大學」– 實質意義是什麼呢?

首先,這些學校是不提供博士學位的,極少數有碩士,但以頒發大學文憑為主。這在美國定位是很清楚的:博士生的意義是和教授一起做研究,不是研究型大學,就不需要有博士生。

加州州立大學(CSU)招收生對象是家境一般的大學生,因此學費便宜得多。一年要交給學校的學費加雜費大約 6000-7000 美金之間(不同學校、不同主修會略有不同)。校區通常在大城市裡,也傾向就近招生,因此住宿比例低,學生不必花錢在住宿上。

加州州立大學(CSU)學費比較便宜,但並不省在教學上 — 加州州立大學一般來說都是小班開課,教授不開大班,以便和學生有更多的接觸、指導。

雖然加州州立大學(CSU)的經費高比例是從州政府來,但並不太存在著「用研究成果競爭經費」這件事。州政府撥經費給各校,比例依照學生數量,每個學生得到一樣的學費補助 — 少於 12 學分的學生,算是兼職狀態,補助額是全職生的一半。

教學型的大學,教授就不用做研究嗎?也不是的,他們也做研究,也發表論文,但他們的研究通常是貼近產業實需、即刻可以應用的研究。因為仍要有研究進展,教學型大學中的教授,還是必須不斷跟上理論發展的演進,需要與業界合作交流。這些並不會有害於教學,相反地,研究能督促教授的理論知識與時俱進,並且貼合業界脈動,才能確保教授的教學的內容是最新的、最合用的。

【檢視與反思】

在加州高教系統中,不同類別大學因為功能與目標不同,經營與管理的方式也各異。

在學費上,研究型大學與教學型大學,就差了兩到三倍。地點上,研究型大學常座落在郊外,教學型大學位在都市之內(以便通勤、聯繫業界)。在學生組成上,研究型大學招收許多博士生,對大學生要求自主學習;教學型大學則不收博士生,投入更多心力在小班級的教學。這些差別,都來自不同的功能定位,以及合理的規劃設計。

而在台灣的高教體系,彼此之間卻很缺乏差異化,也無互補的可能。學費上、地點上、招生方式上,研究型大學與教學型大學沒有差別。這樣的結果,導致我們的大學之間,只有排序,沒有差異;只有排擠,沒有互補。

 

本篇文章,乃是採訪舊金山州立大學工學院的終身教授劉詩聖先生後整理所得;特此誌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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