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兵」與「戈」看早期國家階段非專業到專業兵器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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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石器時代末期以降的戰爭加速了各地分立政治體間的聚合,使其朝青銅時代早期國家的政治結構演進。中國新石器至青銅時代早期的兵器是從手邊適用的工具轉化而來,主要有斧和弓矢,其性質兼具生產和狩獵工具,甲骨文「兵」字所反映的便是兵器尚未與工具明顯分化的情形。古代中國工具朝兵器化發展的時程在青銅時代早期之後,當時戰爭的愈加常態化與時程拉長導致了專業化的兵器戈的出現。

撰文|江柏毅

隨著新石器時代末期以後更為複雜的政治體的形成,世界各主要地區的酋邦與早期國家社會都出現了戰爭頻仍的跡象。考古研究顯示,早期複雜社會的防禦工事大多較前一時期規模更大,防禦策略也往往由單一社群轉向整個區域群體,顯然當時的戰爭規模遠超過了新石器時代,且相較於過去的長波期,戰爭不僅頻繁,延續時間也長。戰爭的長期化使得軍事事務逐漸成為常態,而為了維持一定的軍力,社會進而開始對專業化的軍事從業人員產生了一定需求。也由於專業軍人仰賴經濟上的生產剩餘支撐,軍事力量反過來又能確保生產、貿易不受外部威脅影響,透過戰爭所擴張的領土與勞動力亦能進一步強化經濟體系,最終使得軍事與經濟在社會上開始緊密結合,因此可說當時的戰爭不僅止於擴張領土,同時也在征服過程中透過政治影響力重塑了整個文化景觀。戰爭在各主要文明中始終扮演關鍵角色,既推動帝國的形成,也導致其衰亡。所有國家的歷史軌跡,無不深受衝突循環的影響。

目前考古學界對於公元前兩千紀上半葉中國新石器時代末期至青銅時代早期,也就是龍山時代的尾聲至二里頭時代、商代早期的戰爭面貌為何認識較為有限,主要的探討在河南一帶城址的興廢與聚落型態變遷方面。這段時期中國華北,尤其是中原一帶的考古學文化格局顯然發生了巨大變化,其政治結構可能已由城池林立的多元政體競爭格局轉向由大型都邑支配次級地方性中心、小區域中心和村落的單一王權國家方向發展,而這項轉變很可能也是戰爭的結果,許多青銅時代早期城垣式防禦性建築的建立都與領土擴張、防衛,以及鹽、銅、陶土、石材、木材等資源的控制有關。

中國新石器時代末期以降的戰爭加速了中原各分立政治體間的聚合,使其朝向下一階段青銅時代早期國家的政治結構演進,當時的軍事活動也逐漸轉變為區域性對抗,表現在以山西南部、河南中、西部為核心的二里頭文化與以河南北部、河北南部為核心的下七垣文化、以山東為核心的岳石文化間的攻防,以及後來的商滅夏戰爭。至於商代前期二里崗文化向中原周鄰地區,如山西西南部、湖北東北部、山東西部、江蘇北部,以及沿黃土高原東、南兩側邊緣的文化擴張是否為軍事行動的結果,目前仍有待進一步研究。

受惠於大量軍事類甲骨刻辭研究,學界對於商代後期戰爭的情況有較深入的認識。從占卜記事內容可知,商代後期戰爭的原因有些是對叛服無常方國的鎮壓,目的是維持商在政治領導上的霸權。還有些則是為了抵禦外敵入侵,繼之以征討,以消除邊患,或純粹是為了奴隸、人牲和財貨的掠奪。根據不完全統計,商後期與一百三十多個方國部族有過戰爭衝突,尤以商王武丁時期最多,達到八十餘,激烈如活動於商之西北的方、土方和羌方都頻繁地與商發生過持久的戰爭。而至商代末期,崛起於淮河中下游一帶的人方與陝西周原岐山的周人則又成為商之大敵,商的霸權終結便與周人趁商軍主力東征不及回師之際發動的牧野之戰直接相關。

戰爭需要兵器來遂行,但大部分學者都認為在石器時代兵器並非刻意的發明,而是從手邊適用又具一定殺傷力的工具轉化而來,畢竟戰爭是偶發事件,參與作戰的主體又只是一般平民。但隨著時代推演,當戰爭變得常態化,時程又越拉越長,原本僅僅是堪用的工具便不敷專業軍人的需求,轉而開始朝更具殺傷力、震懾力的兵器化發展。根據考古研究,中國新石器時代至青銅時代早期最主要的兵器基本只有用於近戰的斧和遠射型的弓矢,但它們的性質其實也都兼具生產和狩獵工具,甲骨文中象雙手「廾」持握斧「斤」(註九)的「兵」字(圖二)所反映的可能便是先商時期至商代前期兵器尚未與工具明顯分化的情形(註十)。「兵」字在卜辭中作兵器義,如《合》9468:「貞勿易(賜)黃兵」,意思是貞問是否要賜給黃族兵器。這條卜辭也透露了商代晚期王朝的兵器生產是由國家專責進行並統一管理。另外,「兵」也卜辭裡也表軍隊的引申義,如《合》7204:「甲子卜,□,貞出兵若」,內容是甲子日的占卜,貞問出師是否順利。

圖二:甲骨文的「兵」字|來源:作者提供

古代中國工具朝兵器化發展的時程應也在青銅時代早期,因為戈這種專業兵器終於出現了。一柄戈主要由戈首、木柲、頂部的柲帽和底部的柱形或爪形鐏四部分組成,商代晚期金文和甲骨文的「戈」字即戈的象形(圖三),其中金文字形較為具象,可見完整戈的各部件及裝飾用的垂纓。甲骨文字形則因刀筆刻劃限制,多為簡筆,木柲底端有一短橫畫表鐏。晚期甲骨文字形木柲開始彎曲,表戈首和鐏的短橫畫也跟著歪斜。

圖三:商代晚期金文和甲骨文的「戈」字|來源:作者提供

在某些甲骨文字的造字構件中亦可見表「戈」的異形(圖四),字形特點為:(一)上端帶箭頭形橫畫表有尖鋒的戈首,(二)有表木柲的長豎筆,(三)表木柲的長豎筆與上端表戈首的短橫畫近垂直交叉,以及(四)表木柲的長豎筆上下兩端有兩短橫畫,或可省略,上端的短橫畫表柲帽,下端則表鐏。這些表「戈」之異形均不以獨體形式出現,過去多被誤認為「斤」形。

圖四:甲骨文字造字構件中表「戈」的異形|來源:作者提供

在卜辭裡「戈」除了表兵器本義外,也作為職官名、地名、方國名和族名使用,如「戈方」、「戈受年」、「王省戈田」、「令戈」、「呼戈」、「戈人」等。從《合》33208可見商王從甲子日開始連續四天占卜:「甲子卜,王从東戈乎侯」、「乙丑卜,王从西戈乎侯」、「丙寅卜,王从南戈乎侯」,和「丁卯卜,王从北戈乎侯。」此四「戈」之詞性學者有不同看法,或認為是名詞轉動詞用,表一種殺伐方式,全辭為貞問該由哪個方向戈伐乎侯;或認為表地名,是貞問東西南北四戈是否會對商王造成傷害;或認為四戈表四方邊境之地,或者是四方的神祇。

西周早期金文的「戈」字起初延續著商代晚期金文的繁複字形,但後來也改以甲骨文晚期柲彎曲的簡化字形替代。西周中期之後「戈」字逐漸訛變、抽象化,有時甚至已不像一柄戈的形狀。今日楷書的「戈」字源於西周中晚期金文、戰國晚期秦系文字和小篆(圖五)。

圖五:西周時期、戰國時代晚期睡虎地秦簡、小篆和楷書的「戈」字|來源:作者提供

一柄戈最重要的部件是主要造成殺傷的戈首,結構可分為前、後兩部分,前方長條形的鋒刃專名為「援」,援上部稱「上刃」,下部稱「下刃」,上、下刃前聚收束為尖「鋒」,援後一體相連的部位為用於嵌入木柲的「內」,自下刃尾端彎曲下垂的部分稱作「胡」,胡與內上的孔洞則是用於戈首和木柲綁縛結合的「穿」。至於「闌」則是援與內相交處突起的凸棱,又可分上闌、下闌兩部分(圖六)。

圖六:戈首各部位名稱|來源:王雪 (2021)

 


註釋

註九:甲骨文「兵」字「廾」之上的構件多被認為是「斤」,為石錛的象形,但已有學者正確指出「斤」其實是曲柄斧的象形。

註十:甲骨文是商代晚期的成熟文字,其起源時代大約可上推至先商時期至商代前期,約距今4000至3300年間,文字的創造也可能落在同期,由於甲骨文字創造依據的往往是當代事物,故字形能反映當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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