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時期的鳥群:以「隹」、「鳥」為構件的幾個文字(上)
「隹」與「鳥」是甲骨文中兩個飛鳥側面形象的字,並不總是容易單從字形上來分辨,有時須借助卜辭內容。「隹」與「鳥」其實是一形之變,兩者在古文字中作為偏旁也常互用,並不如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所云,以尾之長短作為區分。從「隹」、「鳥」所呈現的鳥形如此多樣的情況來看,二字可能並不特定表某種鳥,而是泛指。商周時期先民以此二字為構件所創造的甲骨和金文字相當多,這些文字,如「雥」、「霍」、「集」、「鳴」、「進」等,反映了人群對鳥類的敏銳觀察與辨識力。學者經由字形、文獻考證所推測的可能物種,如燕、天鵝、雀等,也能補充考古發現上的不足。
撰文|江柏毅
「隹」與「鳥」是甲骨文中兩個飛鳥側面形象的字,在甲骨文發現之初便分別由羅振玉、王襄考釋而得(註一),這兩字並不總是容易單從字形上來分辨,有時須借助卜辭內容。
甲骨文的「隹」字普遍為簡筆、抽象而突出羽毛(圖一),在卜辭中多借用作發語詞,通「唯」,其泛指鳥類的本義和人名、地名的用法則不多見。在許多對貞卜辭中「叀」(惠)、「隹」(唯)并見,意義也相近,但「隹」既可用於肯定句,也可用於否定句,而「叀」一般只用於肯定句。在晚期甲骨文中始出現从口之「唯」(圖二)作為語氣詞的專用字。商末青銅器銘文及甲骨刻辭中也常見「隹王」一詞,如著名的小臣艅犀尊銘文的「隹王來正人方,隹王十祀又五」和帶刻辭鹿頭骨《甲》3941的「已亥,王田於羌… 在九月,隹王十[祀]…」。許多學者認為這裡的「隹」也只作發語詞使用,但陳光宇主張「隹王」其實是個複合詞,「王」前加「隹」是為了強調商族與王室的玄鳥起源傳說(註二)。
甲骨文的「鳥」字則顯得具象而突出鳥喙(圖三),在卜辭中除了表人名、地名,多作本義飛鳥。「鳥」字字形較「隹」更為多樣,儘管目前都暫歸類為「鳥」字,但可能蘊藏了一些未釋字,只是因其字形特徵較不顯著而尚未被認出。
「隹」、「鳥」其實是一形之變,兩者在古文字中作為偏旁也常互用,並不如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所云,以尾之長短作為區分(註三)。這二字究竟表何種鳥類則尚待研究,若從所呈現的鳥形如此多樣的情況來看,可能並不特定表某種鳥,而是種泛指。
許多鳥類的生活空間與人類高度重疊而極為常見,也因此商周時期先民以「隹」、「鳥」為構件所創造的甲骨和金文字相當多,這些文字不僅反映了人群對鳥類的敏銳觀察與辨識力,也是古代人、鳥關係的活化石,而經由字形、文獻考證所推測的可能物種也能補充考古發現上的不足(註四)。
甲骨文裡有個由「隹」呈二上一下合組的字,隸定為「雥」(圖四),由於中國古文字裡重複出現三個相同的符號通常代表著多數,也因此「雥」字之義應是群鳥。類似的造字創意也見於一個「雨」下有三「隹」的甲骨文字,多見於黃組卜辭,釋為「霍」,全字可能是會大雨來臨之際,群鳥快速飛翔躲雨之景(註五),在卜辭中僅見作為地名使用。該字的早期字形僅見「雨」下一手持「隹」或「雨」下一「隹」;西周晚期金文除承繼「雨」下三「隹」的晚期甲骨文字形外,也見有「雨」下二「隹」的簡省字形,為小篆所從(圖四)。
樹梢是許多鳥類的棲息場所,甲骨文中便有個「隹」在密林中的字(圖五),具象地描繪著鳥類生態,有學者釋該字為「萑」,不確。甲骨文中還有個「木」上一「隹」(或「鳥」)的字形,釋為「集」。從「隹」或「鳥」與「木」是否相連來看,應會靜態的鳥於樹上停留、栖止,或動態的鳥下降於樹梢,西周金文亦可見到類似的兩種字形(圖六)。商代晚期金文的「集」字則可在三「隹」之上見到由三個小點所組成的「小」,整體字形會小鳥聚集於樹梢。甲骨文中還有個在「莫」字的基礎上加了一個「隹」於「日」(或「月」)下的字形,整體會黃昏時刻倦鳥歸巢之義,應是「莫」字的異體(圖六)。
樹頭上的鳥似無歇止般的鳴叫,在人們心煩意亂時往往甚感絮聒,因此古人在創造西周早期金文的「喿」字時,便是以三「口」於樹梢上(圖七)表不絕於耳的鳥鳴。商代晚期金文與甲骨文的「鳴」字則是以一「鳥」(或「雞」)旁有一「口」來表現鳴叫中的鳥禽(圖七)。在卜辭中「鳴」字除表其本義之外,也有表人名和地名的例子。
鳥一般是以飛翔的方式移動,如若在地面,也常採用跳躍而非跨足的方式。古人可能觀察到鳥只能前進而無法後退的獨特行走方式,進而藉此創造「進」這個腳步(「止」形)於「隹」下的甲骨文字來表前進(圖八)。西周金文的「進」字則是在甲骨文的基礎上於「隹」側添加行道符號,用意在強調於道路上行走。
水域沼澤也是許多鳥類的棲地,甲骨文中便有一個「隹」下有「勹」的字,象水鳥於水面上振翅欲飛之形,釋為「鳧」。西周晚期金文的「鳧」字於「隹」之一側見有兩個小點作為字綴,應是表振翅濺起的水花(圖九)。西周早期金文還可見到一個由鳥首、四爪和如魚般身軀相連的字,造字創意可能是象某種鷲鳥伸出利爪捕魚(圖九)。
商周時期文字也反映了許多考古工作未發現過的鳥類,如甲骨文中一個呈現鳥形有喙、雙翅張開、尾部分叉的字(圖十),像極了燕子,可能即「燕」字。該字在卜辭中常與「吉」連用,如《合》5281「□亥卜,事,貞王□叀吉燕」、《合》12754「貞叀吉燕」,若從卜辭中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近義詞常有連用的情況推測,該字應與吉利有關。另從《合》12496「辛巳〔卜〕…〔貞〕…王于翌…往逐燕,不…」、《合》18345「…卯王…逐燕□…子己…」這兩條田獵卜辭來看,早期的「燕」字也表動物本義。
甲骨文中還有一個由三小點的「小」字與「隹」合組的字(圖十一),若參考《說文解字》對「雀」字的釋字:「依人小鳥也。从小、隹、讀與爵同」,該字應可釋為「雀」。這類鳥可能小而常見,沒有太過顯著的特徵,亦無特殊利用需求,故古人僅以小隹去籠統地描述牠們。
「雀」在甲骨卜辭中尚未發現作動物本義,而在作地名、族名使用以外都指一位與商王武丁同姓的貴族,身分可能是武丁之兄、兄丁後人、武丁之子或姪,商王也曾擔心他的安危而為他占卜。目前所見卜辭中大約有四百條與雀有關,可知雀擁有自己位於王都以西的封地,境內有農業、畜牧和田獵區,需要向商王納貢。雀擁有被稱為「雀師」的軍隊,接受派遣為商王經略西土、南土,參與商對二十多個部族、方國的戰爭。卜辭中也可見雀南、亞雀、雀任一詞,南、亞、任都是雀的爵稱,中研院史語所典藏的鹿角器《甲》3942便刻有「亞雀」(圖十一)。雀也曾參與王室祭祀、為商王徵取各種如象、猱的貢物,並陪同商王進行田獵。
甲骨文中另有個从「工」「隹」的形聲字(圖十二),隸定為「」,羅振玉參考《說文解字》:「,鳥肥大也。从隹工聲」、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謂鴈之肥大者也」,認為「」乃古「鴻」字。「鴻」一般指天鵝,常與「鵠」連用,亦可指大雁。在卜辭中「」除作為地名使用,也表動物本義,見於《合補》1573「貞,以」、「貞,不其以」,可知「」是以珍禽的身分作為貢物進獻給商王,在苑囿圈養供人賞玩的。
商代晚期金文和甲骨文中亦可見到一個「隹」上有一柄「戈」的字(圖十三),于省吾認為即「鳶」,是一個形聲字。《說文解字》未收錄「鳶」字,但《集韻》引用《說文》保留了此義項。《集韻》:「鳶,《說文》:『鷙鳥也,或从弋。』在卜辭中「鳶」作動物本義使用,見於田獵場合,如《合》5739「乎多射鳶」、《合》5740「… 古,貞乎多…射鳶,獲」。從金文字形帶有伸長的利爪來看,「鳶」指的應是某種鷹科動物。
談到鷹科動物,甲骨文中還有個「隹」旁有個如針勾般符號的字,對照相似的西周金文與小篆的「」(鷹)字,並參考《說文解字》所收錄「」字的籀文字形,可推知應是「鷹」字初文(圖十四)。根據許慎的解釋:「,鳥也。从隹,瘖省聲。或从人,人亦聲。,籀文从鳥」,說明該字是形聲字,聲符「疒」其實是將「瘖」省去「音」而成,並不是確實从「疒」這個表病疾的符號(註六)。若這個甲骨文字是「」(鷹)字,那麼那個「隹」旁如針勾般的符號其實可能便是象猛禽由高空撲擊捕食之際伸長的彎曲利爪,在西周時期改置於「隹」之左上,並逐漸變形,最終在小篆字形類化為「疒」,所以許慎無法從小篆字形看出「疒」其實是鷹的利爪,只好以瘖省聲來解釋。籀文的「」在「」下加「鳥」作為意符,用意在強調其鳥類義。《說文解字》所收錄的小篆字形中還有一個與籀文的「」相似的字,只是形符「鳥」改為了「肉」,為「膺」字,甲骨文中有一個與「隹」在右下呈弧形相連的字,應該即「膺」字,弧形與「隹」尾相連其實是字體共用,原為「月」(肉)形(圖十四)。
註釋
註一:「隹」字的考釋者為羅振玉,「鳥」字為王襄。
註二:在《詩經・商頌・玄鳥》曰:「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史記・殷本紀》也有「殷契,母曰簡狄,有娀氏之女,為帝嚳次妃。三人行浴,見玄鳥墮其卵,簡狄取吞之,因孕生契」的記載。胡厚宣也注意到商先公王亥在卜辭的刻寫,「亥」字於一般常見的「亥」之上有另加「隹」的字形,反映的可能便是商與作為圖騰的鳥之密切關係。
註三:《說文解字》:「隹,鳥之短尾總名也。象形。凡隹之屬皆从隹」、「鳥,長尾禽總名也。象形。鳥之足似匕,从匕。凡鳥之屬皆从鳥。」
註四:目前安陽殷墟經考古發現的商代鳥類遺骨相當有限,僅1987年於小屯東北地宮殿區甲四基址東邊的灰坑(87AXTIH1)發現一批,經鑑定為種屬無法確定的猛禽雕和鷹,以及家雞(Gallus gallus domesticus)、褐馬雞(Crossoptilon mantchuricum)、丹頂鶴(Grus japonensis)、耳鴞(Asio sp.)和冠魚狗(Megaceryle lugubris)。
註五:《說文解字》:「霍,飛聲也。雨而雙飛者,其聲靃然」;《玉篇・雨部》:「霍,鳥飛急疾貌也。」
註六:商代晚期金文和甲骨文的「疒」字象一人躺臥於床上,身旁或背部偶可見到數小點可能表流汗或流血的字綴。「疒」字在卜辭中常用義為生病,前、後常接身體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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