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所知的商代小狗與甲骨文的「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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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是全世界最早被人類馴化的動物,在中國也是如此。中國新石器時代各種與狗有關的考古發現顯示當時的人、犬關係已相當密切,少數甚至作為墓葬殉犬。此習俗不見於商代早期,但此後直到商代晚期逐漸盛行。商代墓葬殉犬的目的可能為守衛死者、具宗教意義的建築奠基,以及從死。值得一提的是,幾乎所有墓葬中的殉犬都為幼犬,顯然具有特殊文化意義,並隱約顯示當時已有專業、規模化的養狗業。商代晚期甲骨文的「犬」字是一個象形字,表現為一條狗的側面形象,許多以「犬」為構件的文字反映了商人對狗習性的觀察和狗的獵捕功能。

撰文|江柏毅

 

狗(Canis familiaris)是全世界最早被人類馴化的動物。根據DNA研究,狗源自於某種已滅絕的灰狼(Canis lupus),且狗與現代灰狼之間沒有直接關係。學界對於狗的馴化時間、地點、馴化次數,目前都沒有共識。考古學研究顯示,狗可能是在距今約一萬四千年至一萬五千年才被人類馴化,而這個時間比透過遺傳學所得出的犬、狼分化時間,約距今四萬至一萬五千年前,要晚了些。在馴化地點方面,過去看法有亞洲說、歐洲說、中東說,甚至多源說,2022年六月超過八十名來自十六個國家的科學家,於《自然》期刊(Nature)所聯合發表的七十二組古代狼基因組(樣本來自歐洲、西伯利亞、和北美,年代為過去十萬年)分析結果則顯示,狗較可能起源於歐亞大陸東端,西伯利亞、北美、東亞及歐洲東北的早期犬都源自於此,馴化次數可能是一次。不過,中東、非洲、歐洲南部早期犬的DNA序列分析顯示當地的早期犬可能也與另一個來自於歐亞大陸西南的灰狼族群有關,因此狗的馴化次數也可能是兩次。由於該研究分析仍缺乏來自低緯度地區和南半球早期犬的DNA樣本,所以結論仍非定論。

中國最早的狗馴化證據出土於河北徐水南庄頭遺址,經鑑定屬犬科動物的下頜骨,年代為距今一萬年。距今約九千至七千八百年的河南舞陽賈湖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址灰坑(即垃圾坑)中也發現有家犬骨骸;有趣的是該遺址所發現的豬骨均為零散的,而犬骨則是完整的,因此可能透露狗在當時並不用於食用,而可能用於協助狩獵或看家護園。自新石器時代中期(距今七千至五千年)開始,家犬骨骸在聚落中的發現數量逐漸提高,顯示狗的飼養在新石器時代漸趨普遍,分布地區也不限於中原,在長江流域、東北、西北,甚至台灣都有所發現。年代距今約四千五百年的山東膠縣大汶口文化墓葬M267也曾發現一件夾砂褐陶犬形鬹,呈現昂首張嘴的吠叫狀(圖一);湖北天門鄧家灣石家河文化遺址所發現的193件陶塑動物中,以狗的形象最多,達43件,呈現立、臥、吠、含物、抱物、馱物等姿態(圖一),顯見當時的人、犬關係已相當密切。

圖一:(A)膠縣三里河遺址出土狗形陶鬹;(B)湖北天門鄧家灣出土陶塑狗偶(圖片來源:維基百科、《鄧家灣》)。

 

中國自新石器時代以來各地亦見有墓葬殉犬(或犬骨)習俗(註一),但整體來說並不普遍,年代最早者亦見於河南舞陽賈湖遺址。以犬為牲殉葬的現象集中見於山東地區新石器時代中期(大汶口文化,4100-2600 BC)至新石器時代晚期(山東龍山文化,2600-1900 BC),殉犬的意義不明,主流看法有祭食說、供墓主死後役使說(如狩獵),和護衛說(如護衛墓主靈魂、村寨)等;若從墓室規模、陪葬品數量與殉犬之關係來看,殉犬可能是隨著時間推移,社會結構漸趨複雜之後,社會地位較高者所採用的葬俗(註二)。

商文化墓葬中也有殉犬現象,但直到1500-1400 BC的二里崗文化上層一期才開始出現,早商時期未見。根據現有田野資料統計,商人墓葬殉犬與墓葬的規模有正相關,二里崗文化上層一期往往是社會等級較高或擁有一定財富者的墓中才可見到殉犬,但此情況隨著時間推移出現轉變,一些等級顯然較低的墓葬中也慢慢開始出現殉犬,並於商代晚期漸趨普及,於墓主身旁腰坑(註三)殉葬狗是當時流行的葬俗之一,並同時見有墓葬填土中埋狗的情形。根據埋葬位置和骸保存程度推斷,殉犬的目的為守衛死者、具宗教意義的建築奠基和從死三類。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殷墟遺址範圍內的孝民屯村墓葬所蒐集到,來自八十四條犬個體骨骸所作的死亡年齡判定,幾乎所有墓葬中的殉犬都為幼犬,死亡年齡多在一歲以下,一歲半以上的個案極少,顯然有特殊文化意涵,並隱含商代晚期有專業規模化的養狗業(註四)。商代的墓葬殉犬風俗來源不詳,有源自於山東(海岱地區)的看法,是文化傳播的結果。但也有人認為是從二里頭文化延續至整個商代各種非墓葬祭祀遺跡中犬牲現象(註五)的本土延伸發展。

商代晚期甲骨文的「犬」字是一個象形字,表現為一條狗的側面形象,主要有身材纖瘦、尾巴上翹捲曲的特點,與腹肥尾垂的「豕」字有些許差異,在甲骨文發現之初便已釋出。商代作為族徽使用的金文「犬」字多橫寫,西周金文罕見犬字,字形仍與甲骨文類似,部分保留著狗的逼真形象。戰國時代晚期列國的「犬」字已朝偏旁化發展,失去了狗原有的樣貌(圖二)。

圖二:「犬」字的早期字形演變。

 

甲骨卜辭中的「犬」字有用作本義,如「尞犬、卯三豕、三犬、三羊、十□」、「又尞于父丁百犬、百豕;卯百牛」、「乇羊百,犬百」,表明狗與豬、牛、羊一樣用作祭品。甲骨文的「獻」字由「鬳」、「犬」兩個構件組成,鬳(甗)為商代的一種飪食器兼禮器,為陶質或青銅質,有聯體及分體兩類,均由上面的甑和下面的鬲堆疊組成,鬲用於煮水,甑用於放置食物,「獻」字整體字形表明當時的狗也用於獻祭與食用(圖三)。此外,甲骨文也可見到一犬掉落於坑陷內(或呈掉落掙扎貌)的字形(圖三),可能即商代晚期將人或牲畜放在坑中「坎」祭之具體呈現。「犬」字在卜辭中亦作為方國名使用,如「己酉卜貞。萑往征犬。弗其禽;十月」。卜辭裡也有以「犬」作為官名的例子,此類官員專責為偵查野獸出沒的情況,並向有關部門報告,如「犬來告㞢鹿,王往逐」、「犬來告有麋」。由於犬官設置於各狩獵區,故卜辭裡也常見某「犬」來向中央匯報獸情的記載,如「盂犬告鹿,王其從,擒。」、「牢犬告有鹿,王其從,擒」。犬官也有自己的私名,如「宕犬光」、「囚犬雍」、「盂犬葉」,「犬」字後一字即為私名。

圖三:「獻」字的早期字形演變以及甲骨文中表現為「坎」祭的字形(圖片來源:中國故宮博物院)。

 

甲骨文字裡也可見到許多商人根據狗的習性而來的造字創意,如「臭」(圖四:A)和「突」字(圖四:B)。前者由「自」(人的鼻子的象形)與「犬」上、下兩個構件組成,為「嗅」字的初文,反映的是狗靈敏的嗅覺;「突」字則由「宀」、「犬」上、下兩個構件組成,或另在「犬」旁添加數個小點作為字綴,表狗快速竄出所揚起的灰塵,反映的是狗的機敏,適於看守家園。甲骨文中也有根據狗用於獵捕而來的造字創意,如「獸」和「協」字。「獸」字由「單」、「犬」左右兩個構件組成(圖五),為「狩」字的初文。「單」從字形看,像是一種獵具,於一繩兩端各綁一石,後將此繩的中央繫在長桿上,以甩擊方式攻擊獵物;「犬」的構件於「獸」字中造字創意同「單」,為狩獵夥伴。至於甲骨文的「協」字則由上、下兩個「耒」、兩條「犬」的構件上下相組而成(圖六),「耒」為翻土農具,整體字形象數人持耒翻土耕作,狗隻則在旁看守,或可能追捕因整田翻土而亂竄的田間生物,整體字形會同心合作之意。

圖四:「臭」和「突」字的早期字形演變(圖片來源:內政部臉書)。

 

圖五:「獸」字的早期字形演變。

 

圖六:「協」字的早期字形演變。

 

註釋:

註一:新石器時代早期與中期前段集中於漢水中上游及西北地區,中期後段則集中於淮河下游,長江下游也逐漸開始出現,習俗並延續至新石器時代晚期,同時代的西北地區與漢水中上游仍有零星發現。

註二:但考古學研究裡也發現過許多案例,表明社會地位高低並不一定與墓室規模、隨葬品數量多寡有正相關。

註三:腰坑是中國考古學裡的專業術語,指墓坑底墓主腰部之下有意挖出的小坑,坑內常見殉牲或葬物。

註四:甲骨卜辭中有「茲致…二百犬」、「致百犬」等徵貢犬的記載。

註五:二里頭文化至整個商代各種非墓葬祭祀遺跡中的犬牲意義可能為具宗教意義的建築奠基、祭祀先祖、風和東方。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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