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醫療運用之倫理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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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醫療運用之倫理挑戰

講者/蔡甫昌(臺大醫院醫學研究主治醫師 )|彙整/羅崇綱
整理自2019.12.28 〈AI嘉年華.當AI成為人的那一天:未來世界的人與社會〉

AI步入你我社會

西元1996年,IBM的「深藍」(Deep blue)第一次挑戰西洋棋世界冠軍卡斯巴羅夫(Gary Kasparov)以二勝四敗落敗後,AI便展開復仇之旅。一年之後,「深藍」再戰卡斯巴羅夫,以六局全勝之姿一雪前恥。加上近年來的例子,西元2016年AlphaGo 打敗人類圍棋世界冠軍李世乭,摒除一對一腦力激盪的競賽,甚至有研究指出AI能在與五位職業的撲克牌玩家的較勁中勝出。

蔡甫昌教授提到,歐洲E化最全面的小國愛沙尼亞即將推出「AI法官」。根據 WIRED 的報導,「AI法官」可以用來審理金額低於7000歐元的訴訟案件,其判決具有法律約束力,以減少法院負擔為目標。然而,若案件內容超出原本用來訓練AI的資料集,則判決很有可能產生偏誤,因此民眾仍有持續上訴的自由。此外,印尼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建議將AI引入政府部門,並將政府機構最高的四個職級減為兩個,期待能讓官僚體系運作得更加流暢。

從最初只能從事單純的益智遊戲競賽,目前的AI已經能夠解決許多現實面的問題,逐漸在社會中佔領一席之地,也因此人們不該再將AI視為科技人的絕對領地,而是要嚴正審視AI所做出的決定的優缺點。

AI影響國內醫療產業發展

AI在國內醫學技術的進展也扮演著不可忽視的角色。2017年10月科技部就開始推動「醫療影像專案計畫」,組成跨領域團隊,對醫療影像資料進行符合AI訓練所需要的資料處理和編譯,開發可自動判讀醫療影像的演算法。經過一年的努力,已經建置46,450個案例醫療影像,資料庫也持續在擴充當中。

從科技部的新聞稿可知,推動「醫療影像專案計畫」的要點有三:第一,「資料共享」,不只要「保障當事人自主權」,讓當事人選擇是否提供資料,更要建立起「資料服務平台」,將當事人提供的資料去識別化,放上共享平台;第二,「在地醫療資料」,AI專家和近百名醫師合作,將收集來的病例進行標注,成為訓練AI的相關素材;第三,AI應用研發,不同研究機構可以根據自身專長應用平台上的資料,如台灣大學專職於心血管疾病的風險評估、臺北醫學大學則研究肺癌的早期病灶診斷等。

蔡教授也提到八個醫療AI的應用,包括保持健康、早期偵測診斷、醫療決策、治療、臨終照護、藥物研究、優化訓練。IoT和智慧型穿戴裝置,可以源源不絕地回傳使用者的數據,同時也對其健康進行檢測;照護機器人可以協助醫護人員搬運受照護者,減少工作者受傷的風險。我們可以看出,AI不只能夠根據數據優化醫護人員的決策,也可以搭配實體配備,讓整套醫療服務流程更加自動化。

資料倫理逐漸受到重視

由於訓練AI必定需要大量的資料,對於如何取得與使用這些資料,一直是專家們關注的焦點。「資料倫理」(Data Ethics)指的是一種新興的應用倫理學,分別對產生、分析及傳播數據所產生的倫理問題進行思考,提出解決之道,並強調需要數據保護法令進行規範。

要使AI的應用更符合社會的期待,就必須廣泛徵求社會上的不同意見。2018年6月,歐盟人工智慧高級專家小組成立,52位成員中就包含學術界、產業界及公民團體,希望「可以被信任的AI」能夠被實現。若要達到目標,就要先讓AI遵守四大倫理和七大原則,其中四大倫理包括:「尊重自主」,AI應該保有人們進行有意義的抉擇空間、「避免傷害」,期望AI降低長久以來的權力不對等現象、「公平性」,AI所帶來的正負效益應該符合比例原則,並保留修正的可能、「可解釋性」,AI的決策過程不僅要透明化,更要能夠像受影響的人解釋決策原因。

往往訓練AI所需要的資料庫都必須要相當地大,若只專注於小範圍的資料,很容易產生偏誤,無法應用到其他地方。因此,政府應該帶頭制定AI使用的相關規定,並負擔起架設資料共享平台的責任,才能讓資料這座金礦帶給台灣無窮的經濟效益。

(本文為教育部「人工智慧技術及應用人才培育計畫」成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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