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甲骨文談自神怪與鬼界走向人間的「魅」

甲骨文裡有兩個从鬼,旁有數小點字綴的字,或釋為「鬽」(魅),表鬼之動作,似有大肆作祟義。若從「魅」字从鬼及早期鬼的形象來看,「魅」在先秦時期並不是個「好東西」。先秦至六朝文獻中「魅」可指異域的魑魅、無形的鬼魅和物老成精的精魅。兩漢時期「魅」的觀念趨於定型,在形態、出沒地點有較詳論述。但無論是何種「魅」,都是非人的物怪,人們也視之為邪惡有害。從漢至六朝,「魅」的形象逐漸與人無異,致使後世使用「魅力」一詞不再具有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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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早期文字談中國上古時期的「鬼」與「神」

商代甲骨文的「鬼」字形相當多元,共通點是頂端皆有一個似「田」形的符號,其下接側立人形假借「鬼方」使用,接跽坐人形則為「鬼」之本義,而在跽坐的「鬼」旁再加上一個「示」,則強調其鬼神義。長期以來學界對「鬼」字造字創意觀點的不同多起因於「田」形符號的認知差異,有類人異獸、木偶傀儡、屍埋田、形聲字、死生有別說等,但以面具說較為流行,並似可從陶俑推測早期的「鬼」是巫師戴面具驅鬼逐疫的象形。甲骨文裡的「鬼」字除了具人死為鬼的鬼怪義,還兼有神靈義;對活人有正面影響的是神,相反則為鬼。商代人、鬼交流的媒介是夢,夢見鬼往往是災禍、疾病、厄運之預見。鬼作祟則需要以各種儀式、法器鎮壓。西周時期始見金文「神」字,說明當時神、鬼有別的觀念已然出現,到了戰國晚期,人們心中人鬼的形象或許是像人在月光下所見的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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