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時期的匪寇、司寇與甲骨文、金文的「寇」字

甲骨文裡有個象一人持棍在屋內進行破壞的會意字,早年釋字未獲學界一致認可而有它說,但今已有釋為「寇」的共識。卜辭中的「寇」字除了表地、族和人名,也表動詞的入侵、進犯或劫掠,與造字創意為入室行暴有關。「寇」字也表賊寇、罪犯義。商代晚期寇常引發動盪,商王曾試圖仰賴宗族武裝力量捕寇。寇往往面臨著刖刑的處罰,或被用作人牲,甚至送上戰場。「司寇」是普遍見於春秋時代執掌刑獄、訊訟的官職名,但西周時期的司寇可能一開始只是負責防治盜賊維持治安的職事名,成為職官的時間最早只能上推至西周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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