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刑前一刻眾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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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存廢議題方興未艾,對於死刑支持者來說,執行死刑實踐了社會正義。但問題是…誰來執行死刑?如何執行死刑?死刑需要人道嗎?或者說,死刑真的可能人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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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周盈成

  如果國家一定要把一個罪犯從人世間消滅掉,什麼是最人道無痛的處決法?在英國廣播公司(BBC)於2008年發行的《如何殺一個人》(How to Kill a Human Being)紀錄片中,前英國國會議員波提羅(Michael Portillo)四處奔波,甚至親身體驗瀕死狀態,好為上述問題尋求科學的解答。

如何殺人

  他發現,由於每個人的身體構造不同,即使經過重量跟繩子長度的計算,絞刑亦很難恰到好處立即致命,太強的墜落力道甚至可能讓受刑人身首分離。在美國最廣為使用的毒藥注射,則會讓受刑人在有知覺卻無法表達的狀態下,歷經如全身火燒般的灼痛達數分鐘。至於電壓近2500伏特的電椅可能在令受刑人頭跟腳都燒焦冒煙、口鼻噴血;若一次不斷氣,還要電第二次、第三次,對行刑者來說是個相當恐怖的畫面。

  至於在台灣執行死刑時所用的槍決,則不屬於這部影片討論的人道候選方案。《監獄行刑法》雖規定「死刑用藥劑注射或槍斃」,但實務上從未使用前者。

  不管是哪一種方式,總要有人去執行。槍斃之所以在許多國家被其他方式取代,除了被認為對人犯不夠人道,對行刑者的心理衝擊太大也是原因。

  就算是替天行道好了,處決人犯是件什麼樣的任務?台灣高檢署執行檢察官錢漢良接受了《人籟》的訪問。他在2006年7月就任這所謂的「監斬官」,當時暫停執行死刑似乎已成為趨勢。「我本來以為,一直到民國101年我退休,都可以不執行一件死刑」,今年63歲的錢漢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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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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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檢署執行檢察官錢漢良

  在檢察官對其進行過最後訊問後,死囚被帶入刑場,在一張小桌子前伺候酒菜。接著由法醫注射麻醉藥,進入昏迷後,就被架到刑場中央沙地,在一床棉被上,面朝下趴著。這時,要有五名法警包圍著死囚。左右各一名,腳的後方有三名,分別是警長、副警長,還有一位靠得最近——此人的重要工作是萬一死囚沒斃命,掙扎亂動時,要去踩住他的腳鐐。昏迷的死囚趴好後,槍手才被召喚進場,這是為了不要讓他和死囚照面。一般是從後面槍擊心臟部位,已同意捐贈器官的,則打頭部。

  首次監斬,錢漢良說,他只親眼看著第一名死囚中彈身亡,第二個沒看。

  為什麼?怕嗎?他沒有直接回答,只說執行檢察官不一定要在旁親睹全程,「我下令給法警後,看了第一個,確定他們有執行就好了。」

  監看完第一名死囚洪晨耀順利一槍斃命,錢漢良走回刑場隔壁的偵查庭,坐下來,閉上眼睛,「發現我心裡很自然唸著觀世音佛號,嘴裡沒唸出聲」,耳裡聽到了繼續執行第二人的槍響。

  據媒體報導,張俊宏中了第一槍後,還兩手撐起上身,補了第二槍才伏法。

判死無懼?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常說到處決的艱難,身為執行官,有沒有這樣的感受?錢漢良第一次受訪時,毫不猶豫地說「沒有!」「因為我們看過所有案卷,知道犯人有多殘酷、被害人有多慘,就覺得國家的執行其實還滿人道的。」第二次受訪,他才說:「壓力坦白說一定會有,但要想辦法去調適。」

  但其實這不是他第一次接到死刑執行令。2006年底的一天中午,他接到法務部長施茂林簽發的縱火犯鍾德樹執行令。「終於遇到了,心撲通撲通地跳,我把辦公室的門關起來,好好閱卷,了解到犯行的殘酷,才慢慢不緊張。」槍決預定在第二天晚上執行,但執行前夕,自認閱卷後心情已較平靜的錢漢良還是睡不好覺。想到畢竟是要殺一個人,翻來覆去,只睡了兩三個小時。不過鍾德樹後來因為執行消息外傳,律師緊急要求調卷,提出釋憲及非常上訴聲請,延宕了下來,一直到本文截稿前都未執行——此案後來被救援團體視為成功案例。

  儘管承認執行死刑有壓力,錢漢良還是堅持死刑有嚇阻犯罪的效用,應該保留,否則社會會亂;已定讞的死刑犯也應該要執行。錢漢良說,他當了十多年法官,沒判過人死刑。擔任死刑執行檢察官,他堅信「我是執行公務,至於是誰為犯人的生命畫上句點?是他們自己。」

  在訪談中,錢漢良多次提到,想到犯罪現場的殘酷,是讓他能夠安心行刑的理由。

替天行道

ESP-Walkway_Steve-Snodgrass_mcnally  我們沒能訪問到更直接行刑的人——開槍的法警。然而國內一篇難能可貴的論文,由南華大學生死學研究所碩士謝婷娟所著的《法警執行槍決之經驗告白——以敘說分析為取向》,提供了深入的觀察。

  文中,接受訪談的L警長曾執行過三十次左右的槍決。回想最初親手執行,他會到土地廟拜拜,對神說「我今天去執行某某什麼人,伊走伊的路,我過我的生活,是國家要把他執行的,因為他罪有應得啊。」

  「罪犯咎由自取,我只是國家的一個工具。」這樣的合理化,在各國許多研究和報導中,是執行人員普遍的心理防衛。其中有些人甚至說,如果有人要有罪惡感,那應該是法官、司法部長。然而,已經轉行多年的L警長也說出種種內心矛盾。會當上槍手,他比較相信是「宿命」,當別人說他替天行道,他倒不這樣認為,「其實真的講起來是為了生活。」他自問「最後結束生命,也是你把他結束的啊,是罪有應得沒錯,不過,為什麼會死在你的手中不去死在別人的手中呢?」

  避免這種「就是我殺死他」的陰影,美國有些州的電椅處決,是由兩名或三名法警同時分別扳下不同的開關,但只有其中一只開關真正作用,誰也不曉得是哪一個。?

懼意猶在

  正常的執行都已包含沉重壓力,何況還有不順利的驚悚狀況發生。在謝婷娟的論文中,L警長就遇過以下情況:打了好幾槍,人犯竟坐起來,以手護身,睜眼看著他喊痛,最後總共打了十槍才解決。他說,需要補槍時,「真的心境會相當恐懼、相當恐懼。」

  錢漢良也說,過去有個死刑犯,吃完最後的酒菜,硬是不肯起身,也不肯被注射麻醉藥,一直拖延。眼看僵持太久不是辦法,檢察官密令法警持槍悄悄走到人犯後面,對準心臟就打。人犯中第一槍站起來,猛然跟開槍人四目交接,還質問「你打我?」當然這名人犯最後被補槍斃命,但槍手深受震撼,據說第三天就病得起不了床,之後就調離職務。

  甚至,據錢漢良透露,4月底執行的這一次,也有位法醫在給死刑犯注射麻醉藥時,抬起頭便不期然跟死刑犯對望。他覺得不是滋味,事後就建議以後死刑犯應蒙眼。

  錢漢良說,目前高檢署在台北有二名槍手,4月的槍決兩死囚,就是一人執行一件。他說,槍手不好找,心理的穩定很重要,不能有罪惡感;有的法警原本答應試試,但到現場觀摩一遍,就謝謝再聯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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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維吉尼亞處刑室

無痛之刑

  回到之前提到的英國紀錄片來看,最後波提羅終於找到了他理想中的快速無痛處死方式,而且出奇地簡單,就是讓受刑人吸入純氮,缺氧而死。「不僅不痛苦,還能在愉悅的感覺中死去。」

  但這支影片有個戲劇性的結尾。波提羅帶著他的大發現,前去拜訪美國力主死刑的意見領袖——紐約大學刑法教授布雷克(Robert Blecker)。當他問布雷克對這個完美的處決方式覺得怎麼樣,布雷克斷然回答,「我認為它糟透了。」

  對著一臉驚愕的波提羅,布雷克說,「如果殺人犯用榔頭把被害人的腦袋打碎,再切開他的喉嚨,結果還可照你說的經歷愉悅,那不是正義。被害人的最後一刻是愉悅的嗎?我們大多數人的最後一刻是愉悅的嗎?」布雷克強調,「懲罰本來就該痛苦,就該不愉快」,他甚至高聲糾正波提羅,這個方案只能叫無痛處死,不能叫完美處死,人道也不等同於無痛處死。?

刑前一刻

  或許不能說波提羅的探索回到了原點,至少在受到布雷克一席話震撼後,他仍然相信,「如果國家要殺人,有義務使用最不像謀殺的方法」,而且他也提供了一個科學上的解答。不過,正如同波提羅所說,在死刑這個高度爭議的主題上,什麼叫人道,對誰人道,是高度主觀的。他的科學發現無法處理這點。

  曾花費多年拍攝死刑犯跟刑場,並且積極鼓吹廢死的日裔美籍攝影師風間聰(Toshi Kazama)說,「你要有那個膽量親手扣扳機斃掉一個人,才有資格主張死刑」。

  這也許是過分要求。然而,國家處決人犯雖多以人民意志之名,但這畢竟仍是一種暴力的行使。多瞭解這不容易下手的暴力如何進行,對大眾在辯論死刑存廢議題時,應該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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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文提到的英國紀錄片《如何殺一個人》(How to Kill a Human Being),可點此觀看(英文發音,無中文字幕)。

攝影/Franklin Henderson(上1)、周盈成(上2)、Tim Menzies(中)、Steve Snodgrass(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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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於2010年9月號《人籟論辨月刊》‧【槍聲若響 — 透視國家權力與死刑存廢爭議】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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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thoughts on “【社會議題】刑前一刻眾生相

  • 2010 年 09 月 10 日 at 13: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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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在一個開放社會中也是意識型態的問題。

    台灣在制度及生活層次有時好像夠開放,但是骨子裏是個中間偏右的社會,這是常處於高壓及專治政治及戒嚴體制的後遺症,中產階級的自省能力尤其薄弱,自我意識高漲,教育也是如此。

    若希望自由化,我們還有長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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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 年 09 月 10 日 at 13: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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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回來,台灣沒能在這些盤根錯節的問題中,運作出一些能有理據地交換意見,和溝通的可信任平台,不儘政治領袖失職,教育、社會領袖也是失職的。台大的教授看不清這一點,爭取前世界五十名就是捨本逐末的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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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 年 11 月 06 日 at 2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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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雷克說,「如果殺人犯用榔頭把被害人的腦袋打碎,再切開他的喉嚨,結果還可照你說的經歷愉悅,那不是正義。被害人的最後一刻是愉悅的嗎?我們大多數人的最後一刻是愉悅的嗎?」布雷克強調,「懲罰本來就該痛苦,就該不愉快」,他甚至高聲糾正波提羅,這個方案只能叫無痛處死,不能叫完美處死,人道也不等同於無痛處死。

    原來這世界上還有人跟我有相同的看法呢~真是感嘆~廢死的聲音越來越強~但其中大部分的人只是自認這樣能讓自己顯得仁慈的偽君子~可悲可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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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 年 11 月 07 日 at 09: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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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行民主制度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抉擇。一個社會選擇了民主制度,本來政策就是多數決。比較理想的方式是在多數決的背後,有較合理的溝通和論述平台。至於選出經管法律的專業人士是否多有偽君子,或是社會上大多數人都是偽君子,也不是對立意見的人互相辱罵誤解就能解決。藍綠情結難解不是沒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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