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量資料下誰有隱私?(1/3)
撰文/Jaron Lanier|譯者/王怡文
轉載自《科學人》2014年1月第143期
重點提要
- 隱私未死。只是在網路時代,選擇如何看待隱私將大為影響未來。我們應避免以「得與失」來談隱私,也就是放棄越多隱私就能得到越多好處。這些好處經常被誇大了。
- 我們不應該強迫每個人遵守單一的隱私倫理,而是應該允許每個人能從不同的隱私程度中,選擇自己所要的。
- 個人資料價值化可讓人們掌控自己的資料、選擇自己要的隱私程度,同時資料變得昂貴也能防止企業與政府無節制地搜括及探勘。
不完美的資訊
欲釐清一個複雜難解的議題,通常有效的第一步是認清真相。但是就隱私問題而言,真相卻對我們關上大門。那些剝奪我們隱私的人,無論是政府或商業機構,都希望我們不要窺探他們的隱私。例如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始終不願透露其大規模監控作業的完整內容,即使最近前NSA技術承包商員工史諾登(Edward J. Snowden)洩密,我們對真相仍然只有概略的了解。
今日世界沒有一個人能完全掌握誰取得了誰的什麼資料。某些組織(例如NSA)知道的遠比任何人都多,但即使是他們,也無法全盤掌握商業和政府組織運用了哪些演算法來處理個人資料,或產生了什麼效果。
因此,目前隱私這個晦暗不明的議題,我們尚未能以現代科學方法來研究,頂多只能靠理論、哲學、自省及傳聞軼事等這些並非首選的方式來了解。但這不代表我們不能思考、探究。
什麼是隱私?
隱私也是一種文化表徵。我在美國新墨西哥州長大,曾和培布羅的原住民一起度過一個夏季。他們抱怨說,人類學家對他們文化的傷害比傳教士更大,因為人類學家把他們的秘密公諸於世。儘管如此,告訴我這件事的老夫婦,他們有個兒子後來也成了人類學家。此外,留美的中國學生以前會不敲門就闖入別人的房間,而且他們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做不被允許。這種情形現在已經改變,正如中國也不再是昔日的中國了。
現在的年輕人與宅男、宅女有時被認為比年長者更不重視隱私。老一輩的人在成長過程中從沒見過穿戴式電子運算裝置,遇到頭戴式攝影機時,更可能覺得被侵犯了。人們批評(或讚賞)臉書這類企業讓年輕人適應了NSA和其他情報單位的作為。來自社會底層最大力提倡隱私的一群人,或許是槍枝擁有者,他們害怕成為政府列管對象,最後槍械遭沒收。
儘管人們看待隱私的態度差異很大,政策議題通常都朝向「得與失」的討論。如果政府必須能分析每個人的個人資料,才能在恐怖份子行動前逮捕他們,那麼每個人就無法同時享有隱私與安全。至少,得失論的說詞常常就是如此。
用這種方式看待隱私有點偏差。看看這些得失論的論調,最後總是把隱私說成文化認同的迷信、是安全感的心理慰藉。人們為了某些好處,會「願意放棄」多少隱私?這個論調隱含的概念是,任何對隱私的渴望或許都是不合時宜的,就像人類視網膜上的盲點。這就像問:為了治療嚴重疾病,病人願意服用多麼難以下嚥的藥?其中隱含的意思是,病人不能再這麼嬌生慣養。類似的論調還有:只要人們「分享越多」,就可以在網路世界享受越大的方便或創造更多價值。
對於隱私的看法因人而異,儘管得失論聽來似乎很合理,但那可能是錯的。如果「不同族群或文化維持不同隱私觀」的看法是有價值的怎麼辦?畢竟,文化多樣性在本質上應該是件好事,否則就是在說文化、思想與使用資訊的習慣都已經發展到最好,而其中只有某一種看待隱私的方式(不管是什麼)是正確的。就像生態學家絕對不會認為演化已達到終點。或許不該把同一套隱私倫理強加到所有人身上,而應該讓人們自由地從不同程度的隱私中選擇自己所要的。
隱私就是權力
在資訊時代,隱私的意義說穿了就是有些資訊是某些人可以取得、但其他人不能取得。而取得資訊也決定了誰能取得較多控制權。
資訊一直都是競爭財富與權力的重要工具,而在資訊時代,它更是最重要的工具。資訊霸權變得與金錢、政治力量或其他權力工具難分軒輊。最大型的金融機構也擁有最強的運算能力;看看他們的高頻交易(編按:運用電腦程式快速執行大量的證券交易)就知道了。大量運算不只讓那些把握時機的公司受益,也影響總體經濟,因為它使得金融業的規模有驚人的放大效果。Google和臉書等公司純粹靠著設計增加廣告效果的「運算」在賺錢,所謂的「廣告」已經越來越不靠詞藻和風格來行銷,而是直接調整資訊的曝光度。現代選舉也是如此,以大規模運算找出容易被說服的選民,鼓勵他們出來投票。隱私是個人、商業與政治利益的角力核心。
這種現況意味著除非個人能保護自己的隱私,否則將喪失權力。隱私已變成一種基本個人事務,但是大部份人都沒受過專業訓練,懂的人比較能在資訊時代自保(例如嚇阻盜取個人身分的竊賊)。因此社會變成對某些技術愛好者有利,不只就業市場如此,個人生活也是。
有些活躍於網路上的人主張,我們應該完全沒有秘密。但宣稱「分享至上」的年輕技術玩家通常也最愛阻攔寄生在大部份網站上的間諜軟體,或使用加密來從事電子通訊。這樣看來,年輕技術玩家和最大的科技公司很像。臉書和競爭對手向使用者提倡資訊開放和透明化,卻把預測使用者行為的模型藏在又深又暗的地下室。(待續)
(本文由教育部補助「AI報報─AI科普推廣計畫」取得網路轉載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