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專訪】您好,AI法官?──專訪黃詩淳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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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黃詩淳老師主講:「AI能審判人類嗎?」鎖定CASE直播

採訪、撰文/蔡志嘉

你是否想像過自己像鐵面無私的包拯公,或明辨是非的所羅門王,為難解的訴訟糾紛伸張正義?那你能想像人工智慧幫助法官審判法律案件嗎?甚至人工智慧可能做出比法官更好的判決?這次我們訪問到台大法律系的黃詩淳教授,請她帶我們一窺AI和法律相遇後究竟會冒出怎樣的火花。

●北國留學時期

黃詩淳教授大學就讀臺大法律系,當時系上同學畢業後多參加司法考試,預備進入實務界擔任律師或司法官,她原本也想走多數人的路,然而大四的時候有機會到日本北海道大學當交換學生,也在那年改變了自己的想法。

談到北海道大學,黃詩淳教授稱讚道:「是一個可以讓人專心唸書的環境。」北海道大學是日本戰前的帝國大學之一,校園建築的風格和臺大差不多時期,也有歷史悠久的農學院和廣闊的校地,因此在留學那年常有熟悉的感覺。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北海道大學法律系的學生在大三大四都必須修習小班制的專題討論課,當時她也被分配到一位指導教授,在與日本教授近距離互動的課堂上,任何問題都能夠得到立即的反饋,因此漸漸培養出對學術研究的興趣,也開始認真考慮走上這條路。大學畢業後繼續在北海道大學完成碩、博士學位。她在訪問中也鼓勵還在摸索未來的同學,可以勇敢地去國外交換一陣子,或許會有不一樣的想法,進而改變自己的人生。

●當法律遇見AI…

在法律領域中,黃詩淳教授的專長是身分法。身分法在民法的範疇下,與親屬關係、財產繼承方面非常密切。不過是什麼樣的契機讓她想把人工智慧應用到法律上呢?她博士班畢業後在北海道大學擔任助教,擔任助教的最後一年申請到美國哈佛大學進修,在那裡發現美國和日本的研究風格有很大的差異,相較於日本,美國法學界更重視判例的實證分析,也因此踏入一個全新的領域。

一開始運用統計學來分析大量的法院裁判,又慢慢發現統計學可以連結到資訊科學,於是到學校的計算機中心進修程式語言,想要更了解機器學習、人工智慧如何分析法律判決。黃詩淳教授進一步解釋,利用機器學習做大量的裁判分析,可以找出多數人在相似事件下獲得的判決結果,也可以發現法院做相似判決的時候注重的因素為何,最後建立模型來預測可能的判決結果。

對人工智慧而言,訓練用的資料是很重要的。我不禁好奇,蒐集法院的判決資料容易嗎?她回答道,事實上現在司法院已經將2000年以後各級法院的裁判書公開供人參閱,不過一些性侵、家暴案件或涉及未成年當事人的裁判仍然會受到保密,而身分法常常處理父母與未成年孩子的親屬關係,所以資料收集上比較困難,需要特別向司法機關提出申請,才有機會獲得。但是整體而言,如夫妻離婚、損害賠償、或是遺囑等裁判資料還是方便取得的。

●AI值得信賴嗎?

AI做的判決準確嗎?這可能是社會大眾普遍的疑問。黃詩淳教授強調,為了訓練AI而收集的資料相當重要,因為法律條文也會隨著時代變遷有所修改,因此若是收集到太久之前的裁判,以此訓練AI,做出來的判決結果可能就不適用於當代。剛好她在研究的身分法就時常因應社會現況有所修改,若是五十年前的判決可能就不適合拿來建立人工智慧的模型。因此有賴研究者謹慎選擇盡可能接近現在、而且是最新修法過後做出的判決作為訓練AI的材料。

黃詩淳教授提醒,人工智慧的設計者必須對社會有一定的敏感度,內心也要好好酌量某些變因是否適合放入系統之中,比如說一個人的族裔、性別等。舉她做過的親權酌定研究為例,法律其實有明文規定法官在裁判的時候應該考慮的條件,如父母的經濟能力、子女的意願、父母和子女的相處狀況等,而法條沒有列出來的條件,如父母的族裔,就認為應該好好考慮。

那麼AI在法律審判上有什麼優勢呢?她說,雖然AI沒辦法自我修正,但是AI不會疲倦,能夠按照訓練的結果連續判斷幾千個案件,也不像人會因為主觀情緒或生理狀況影響判斷力,因此只要得到適合的模型,整體效能是可能超越人類的。不過她強調審判這件事情不只是判斷對錯就好,事實上在判斷對錯的背後還有「定紛止爭(確定事物的權屬並止息兩造的紛爭)」的功能,在有法官以前,審判的工作較常是由村裡長老或宗教領袖來做,不論是誰來審判都需要一定的權威性,結果才能夠讓人信服,並達成恢復社會秩序的效果。但是目前AI對一般人來說還沒有這種權威性,因此要讓AI成為全自動的審判者現在依然是個困難。

此外,假如全自動審判的AI真的實現了,但是一般大眾並不了解背後的設計過程,這樣的AI會不會被有心人士利用,成為監視和壓迫的工具呢?因此黃詩淳教授認為目前較好的方式還是「人機協作」,讓AI本於過去資料做出來的預測成為法官審判的參考,若AI的判斷和法官的判斷相異,法官可以更仔細地酌量此案與過去的案例有何差異,並本著良知做出最後的審判。

最後黃詩淳教授給正在學習法律的學生一點建議,如何因應一個人工智慧越來越普及的世代。「很直接的回答就是不要討厭數字,另外歸納整理資料的能力是一定的。」,其實律師在處理案件時常常要查閱一些財務資料,因此還是需要一些對數字的敏感度。而協助委託人打官司之前,也要參考大量的判例,因此快速有效地找到自己需要的資料也很重要。另外她也希望一些法律人能加入研發法律科技的行列,把裁判資料的檢索系統變得更易於使用,或是一起建立更值得信賴的裁判預測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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