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專欄】剪不斷理還亂的貓狗情緣
■在動物的世界裡,貓跟狗有著極為獨特的地位。同樣是被人類馴化的動物,貓狗並不像牛豬雞羊這些動物,被當成為人類需要服務的畜牲,而是把牠們當成獨立的個體看待。我們經常把貓跟狗當成朋友,有些人甚至把牠們當成家裡的一份子。牠們原本也都是野生動物,現在卻大剌剌地在我們家裡客廳撒野,這在演化學跟社會學上,都稱得上是相當奇特的現象。
編譯|高英哲
狗狗大約是在 15,000 到 30,000 年前被人類馴化的。有些人認為狗狗是人類直接去抓一些狼寶寶,主動加以馴化的產物,不過比較接近常理的說法,是狼本來就喜歡在人類聚落附近活動,經過幾千年下來,其中最溫馴的一些品種,就自然而然跟人類混熟了。至於貓咪們則大約是在 10,000 年前開始出現在人類生活中,科學家認為牠們一開始是在農作物旁抓老鼠吃,後來發現只要牠們跟人們打好關係,人們一開心可能就會把一些吃剩的渣丟給牠們享用——換句話說,貓咪是發現有好處可撈,自己馴化自己的。
貓狗長時間接受人類馴化的結果,似乎因此發展出驚人的認知能力。狗狗很習慣我們對牠們使來喚去,會順著人類的手指頭望過去;這聽起來很簡單,但是黑猩猩跟狼卻怎樣都學不會。換句話說,狗狗知道我們在試著告訴牠們什麼重要的事,這已經算是某種讀心術了。貓咪在實驗中也有出現類似的情況,也就是說這兩種動物跟人類在一起生活太久,早就習慣人類在想些什麼了,這是其他動物望塵莫及的能力。
不過人們對貓狗的馴化態度有差,可能也導致了牠們聽話程度不太一樣。人們相當積極主動地訓練狗狗,使牠們成為幫忙狩獵、看家跟玩耍的好夥伴,然而貓咪卻似乎只要會抓老鼠的就是好貓,而這是牠們本來就會做的事,只是剛好跟人類的需求一拍即合而已。因此狗狗的馴化過程幾千年來幾乎沒有停過,但貓咪卻是發展到某個程度就停下來了。
貓狗也有落衰時
貓狗馴化之後,牠們跟人類的關係時好時壞。古埃及人把貓當成神來拜,古羅馬人會把狗當成自家孩子,還把牠們當成人類埋葬。但是中古時代黑死病一流行,貓狗就變成代罪羔羊,瞬間從天堂掉到地獄;教宗貴格利九世 (Pope Gregory IX) 更是直接把貓封為撒旦派下的邪惡生物,也許是因為天主教教義認為人類應當控制所有動物,但是貓咪卻經常自行其是。倒霉的貓咪因此被扔進火堆裡燒死,或是用亂石打死,當時在歐洲幾乎面臨絕種。
人們從宗教的迷信走到科學的迷信,並沒有使貓狗的待遇有多大的改善。那位「我思故我在」的大哲學家笛卡爾,就言之鑿鑿地宣示說動物只不過是一種機器。他在沒有麻醉的情況下,活生生地把狗狗切開,把玩活跳跳的心臟——他可不覺得這有什麼殘忍的,畢竟狗狗只是一堆機件的組合嘛,狗狗的慘叫聲不過就是機器壞了嘎嘎叫而已。這種看法可不是他一人獨有,科學界直到二十世紀晚期為止,都一直把狗狗當成絕佳的研究用動物。不信去問問巴甫洛夫 (Ivan Petrovich Pavlov) 的狗。
然而近年來的研究卻顯示事情絕非如此。狗狗有是非對錯的道德觀念,而且還會在群體中實踐;倘若某隻狗玩得太野,是會被大家排擠的。貓咪似乎也有複雜的道德觀念,然而牠們不像狗狗一樣肯乖乖待在實驗室裡接受研究,所以牠們究竟在想些什麼,在科學上至今仍然是一團謎。我們可以說近年來的科學研究結果,本質上其實只是在印證我們千百年來早就心知肚明的事:動物有各種情緒,也能夠感受到愛。達爾文就曾經說過:「人類與高等動物的心智上只有程度上的差別,沒有種類上的差異。」
動物的「人權」
你只要對這個現象再深入思考一點,就會發現我們對這些寵物抱持的態度,其實會帶來一些有點麻煩的問題。比方說如果你接受貓跟狗是有知覺、有靈性的動物,那麼老鼠呢?果蠅呢?現在我們在實驗中已經很少使用貓狗了,但是其他動物還是用得很多,如果我們覺得對貓狗這樣做不人道,那麼對白老鼠就算人道了嗎?人們覺得很難接受吃狗吃貓這件事,那麼吃雞吃豬又怎麼說?從人們開始把貓狗視為家裡的一份子開始,這些問題就已經存在,只是人們一直提不起勁去正視它們。
再者,倘若我們真的把某些動物視為獨立個體,這會在法律上甚至倫理上造成什麼樣的後果?美國現行的法律是把貓狗視為一種財產,換句話說牠們跟你家客廳裡的沙發、廚房裡的烤麵包機,在法律上並沒有兩樣。你可能覺得這聽起來令人很不舒服,覺得你愛你的狗狗,牠理應擁有一些屬於牠的權利;但倘若你真的把你的狗狗或貓咪視為家裡的一份子,那麼你可不可以未經牠的同意就給牠們結紮?
這樣的問題在實驗室裡尤其明顯。科學家理所當然地為了研究解剖猴子,回家卻把看門的黃金獵犬當成家人看待。甚至就連貓狗本身也有差別待遇:一隻躺在神經科學實驗室的解剖台上,大腦外露的貓咪,是了解人類大腦如何運作的工具;然而研究員回到家裡,貓咪卻是陪他解悶的心靈伴侶。這種分別心是我們自己造成的:在家裡的是家人,出了門就不是。但事情不該如此。也許我們需要的是某種介於「東西」跟「人」之間的概念,正式賦予貓狗一些權利與責任;我們可以要求牠們的行為舉止必須符合某些規範,但也不能隨我們的好惡就虐待牠們。
不過這個問題探究到最後,你會發現這竟然是個哲學問題:怎麼樣才算是一個人?別忘了不過在 150 年前,黑奴的法律地位跟貓狗一樣,只是地主的一介財產。有句話是這麼說的:「要評斷一個社會是否真的夠文明,端看人們怎麼對待老人、囚犯跟寵物便知。」我們人類與貓狗數千年來暴起暴落、時好時壞的關係,似乎確實反映了我們一部分的社會價值。倘若我們真的以萬物之靈自詡,也許我們應該從這些伴隨著我們長大的貓狗開始,重新認真思考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適當關係。
延伸閱讀:《大狗民:我們與阿貓阿狗的關係演進史》 (Citizen Canine: Our Evolving Relationship with Cats and Dogs) ,作者大衛.格林 (Davidn Gri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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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出處:Dogs and Cats Are Blurring the Lines Between Pets and People
譯者:高英哲 科教中心特約寫手,從事科普文章編譯。
責任編輯:Kerina Huang
我想請問有沒有相關的書籍或雜誌可以參考?畢竟感性上覺得貓狗吃不得,但理性上無法說服自己他們和牛雞豬等本質上有什麼差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