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的弓以及以「弓」為造字構件的一些文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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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與西周金文中有個在弛弓弓背處斜出一短筆的字,早期釋為「弘」,但有學者曾引睡虎地秦簡、馬王堆帛書為證,將該字釋為「引」,進而開啟了數十年的學界對於「弘」、「引」、「」和「強」字的繁複論證。這幾個字之所以如此糾葛,主要原因在於商代晚期、西周時期文字向秦、漢時代演變的過程在東周時期有缺環,而目前能掌握的東周文字可透過辭例確認為何字的案例又太少,但東周時期卻又是古文字字形變化幅度相當大的時期,也因此目前學界無論由商周文字下推,或從秦漢文字上溯,都能得到不同但又看似合理的釋字結論。

撰文|江柏毅

甲骨文與西周金文中有個在弛弓弓背處斜出一短筆的字(圖十),在甲骨文發現之初於孫詒讓的《契文舉例》和羅振玉的《殷墟書契考釋》中釋為「弘」,後經于省吾補充說明,指出該字為指事字(註十四),斜筆即指事符號;「弘」有高、大義,而斜筆所指的弓背處正是弓強而有力的部分可資為證。至於小篆的「弘」字(圖十)則是作為指事符號的斜筆後來與弓體分離、訛變的結果。此說為諸多學者所肯定,並用以校訂《周易.萃.爻辭》中「引吉」一語之訛誤,「引吉」應改為「弘吉」一度成為定論。

圖十:甲骨文、西周及春秋晚期金文中一個在弛弓弓背處斜出一短筆的字,以及小篆的「弘」字|來源:作者提供

不過于豪亮在1977年以睡虎地秦簡、馬王堆帛書的「引」字(圖十一)與甲骨文、金文字形(圖十)相似為證,並將作「長久」義的釋「引」之說套入卜辭和青銅器銘文內容進行試讀(註十五),也一度獲得許多支持。這個于氏釋為「引」的字之造字初義被部分文字學家解釋為「開弓」,並認為作為指事符號的斜筆在秦漢時期始與弓體分離,成了今日「引」字右半的「丨」偏旁(圖十一)。

圖十一:睡虎地秦簡、馬王堆帛書、小篆和兩漢隸書的「引」字|來源:作者提供

仍有許多學者對于氏的改釋持保留態度,如姚孝遂指出如果「引」訓為開弓,何以古文字字形為弛弓狀態?也有學者指出于氏忽略了漢字具有一字多義與相互通假的特點,「弘」不只有「大」義,也有「強」、「深」、「長遠」義等,還可以借為「休」、「惠」。另有學者指出《周易》裡的「引吉」並不是于氏所認為的「長吉」義(註十五),「引」並非用以表示吉凶程度表「長久」義的術語,而是「牽引」之義。部分學者更指出于氏引青銅器銘文與傳世文獻相互對照、解釋為證的手法流於牽強,有郢書燕說之誤,若將該字釋作「弘」,表「大」、「深遠」義,其實也能夠通讀(見林宏佳對銘文釋讀的整理)。

還有學者注意了到甲骨文與西周金文中這個在弛弓弓背處斜出一短筆的字其實與于氏所引睡虎地秦簡、馬王堆帛書的「引」字寫法並不相同,前者只需三筆,後者則需要四筆,甲骨文與西周金文的斜撇不論是從右上向左下,或從左下逆向到右上都不穿越弓體,而秦簡、帛書的斜撇則是由右上開始穿越弓體一路延伸到左下。如果寫法不同,二者很可能為不同字(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是後期字形演變的可能)。

趙誠認為甲骨文其實有「引」字,只是它與上揭有釋字爭議的甲骨文、西周金文極為相似,但過去都被誤以為是「弘」字,其實這個字的特徵是短斜筆方向與弓體上部的折筆同向(圖十二)。既然甲骨文有「引」字,那麼上揭有釋字爭議的字自然沒有釋作「引」的可能,可維持「弘」的釋字(但前提是趙誠所認為的這個字確實是「引」)。

圖十二:趙誠所認為的甲骨文「引」字|來源:作者提供

甲骨文中還有個从「弓」从「口」,隸定為「」的字,寫法有三種:(一)「口」在「弓」內、(二)「口」在「弓」下,和(三)「口」在「弓」右(圖十三)。「口」在「弓」內和「口」在「弓」下的寫法只見於早期卜辭,「口」在「弓」右的寫法則早、晚期皆有。學者多認為這三種均表同一字,可能最初的寫法是「口」在「弓」內,但因「口」在「弓」內空間過小而不易刻寫,故契刻者將「口」移至「弓」下或「弓」右,直到後來「口」在「弓」右的寫法被廣泛接受。在卜辭中這個「」形字一般作人名、地名使用,只有見於《合》14128:「癸未卜,爭,貞生月帝其令雷」、「貞,生月帝不其令雷」的對貞卜辭二例作「令」的狀語 (adverbial) 使用。「」形字亦見於西周早期金文(圖十四),作族名使用。

甲骨文和西周金文的「」形字過去也曾被釋為「弘」,如季旭昇根據西漢馬王堆帛書、東漢孔龢碑「弘」字作「」形(圖十四),上推甲骨文、金文。裘錫圭在釋西周中期史墻盤上「宀」下有「」形的字時(圖十四)參考漢隸有「弘」作「」形,也直接將「」形釋為「弘」,隸定史墻盤上「宀」下有「」形的字為「宖」。他認為「」右半的「口」旁在漢代往往容易寫成「△」形,而「△」之後又訛變為「厶」,小篆「弘」字(圖十)右半的弧畫可能即再由此演化而來。

圖十三:甲骨文中从「弓」从「口」隸定為「」的字|來源:作者提供
圖十四:西周早期金文的「」形字、馬王堆帛書、東漢孔龢碑所見「弘」字,以及史墻盤上「宀」下有「」的字|來源:作者提供

若圖十所示甲骨文、金文字形確實釋為「弘」,則圖十三、十四所示之甲骨文、西周金文「」形字便沒有釋作「弘」的可能。

另有學者不支持圖十所示甲骨文、金文字形釋作「弘」,但論證圖十三、十四所示之甲骨文、西周金文「」形字可釋為「強」,其所本為《說文解字繫傳》中徐鍇所云「強」字:「秦刻石文从口。」如劉釗認為「弘」、「強」古音近,為同源字「」的分化,二字本一字(註十六)。裘錫圭則認為「」形字既是「弘」又是「強」字的本字,但兩者非音近而共用一字,而是由於這個字恰好同時適用於「弘」與「強」。二字共用一形的情況直到春秋末、戰國時期才為了區別「弘」字,於「口」下新添兩橫畫表「強」,如圖十五所示。林宏佳則認為「弘」、「強」二字在同時代同形的案例其實相當罕見,更何況二字在同形了非常長一段時間後才作出區別,其原因更令人費解;「」形字可釋作「強」的根本理由是將「強」放入《合》14128:「癸未卜,爭,貞生月帝其令雷」、「貞,生月帝不其令雷」對貞卜辭中是可以通讀且合理理解的,因「強」有「勉」、「勉力」義(註十七)。若依裘錫圭將該字釋為「弘」,表「大聲」義的看法(註十八),則會變成商王貞問商代至上神「帝」是否會大聲令雷,則顯得語意上有些奇怪。林宏佳推測甲骨文「」形字的造字初義是以稍微拉動的弓弦表其為強弓的特質,而「弓」內的「口」是用以強調弓已拉開,與弓體間存在一較大空間(或是大如張口般的空間)。

圖十五:春秋末、戰國時期於「」形字「口」下新添兩橫畫表「強」的文字、戰國早期曾侯乙墓7號、10、48、53號簡所見文字,以及《雲臺碑》所見傳鈔文字|來源:作者提供

林宏佳認為就卜辭辭例而言,甲骨文與後來作族名使用的西周金文「」形字都應釋作「強」,但就目前可確認的情況是漢代的「」形字都應釋作「弘」,而春秋末、戰國時期的「強」字(圖十五)是在「」形字的「口」下加兩橫畫。也因此他假設圖十所示的甲骨文、西周字形(林氏將該字釋為「弘」)到了東周時期已逐步訛變為「」形字,而與釋作「強」的「」形字相同,故只好在表「強」的「」形字之「口」下加兩橫畫以作為區別。不過目前林宏佳用以假設的東周時期字例幾乎沒有證據,也是個不爭的事實(註十九)。

劉洪濤與李桂森兩位學者與林宏佳在甲骨文與後來西周金文的「」形字都應釋作「強」的意見看法類似(註二十),不同點在前者採裘錫圭之看法,認為秦、漢時期的「」形字也都應該釋作「強」而非「弘」。春秋晚期開始出現在「」形字「口」下添加兩短橫的「強」字寫法,原因並不是前述林宏佳所設想的「弘」字到了東周時期逐步訛變為「」形字,才為了作區別而新增筆畫。至於林宏佳釋為「弘」,見於曾侯乙墓7號簡的「」形字,兩位學者另根據陳劍對古文字演進的觀察整理(从「口」之字演進時仍然會維持「口」形),認為仍應釋為「強」。

今日楷體的「強」字是源於戰國時期从「弓」从「口」从「虫」的秦系文字(圖十六),而非東周時期六國文字的「」形字(圖十五)。「強」字的「虫」旁源於籀文「強」的「䖵」。

圖十六:《說文》所收錄籀文、戰國秦系文字、《說文》小篆、睡虎地秦簡、繹山碑秦篆、西漢馬王堆《老子》甲篇37號簡、《孫子兵法》36號簡隸書、東漢北海相景君銘隸書和楷體「強」字|來源:作者提供

劉洪濤與李桂森認為「強」字的演進與「弘」字的演進無關。他們對於「弘」字演進的看法是從南唐文字學家徐鍇對「弘」字的注語:「厶,古文肱字」,以及清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將「肱」校改為「厷」獲得啟發,認為「弘」字並非如許慎《說文解字》中所說的「从弓,厶聲」,而是「从厷省聲」(註二十一),所以「弘」字的源頭要從「厷」字,以及不省聲的後起異體字「㢬」來探尋。甲骨文中並沒有「弘」字,而是假借「厷」這個指事字(圖十七)來表「弘」(註二十二)。西周金文目前也未見「弘」字,同樣是假借「厷」表之(註二十三)(圖十七)。後起且集中出現在春秋、戰國時期的「㢬」字是在西周金文「厷」的基礎上加上「弓」旁,如圖十五所示曾侯乙墓48、53號簡所見文字,以及《古文四聲韻》卷二登韻引《雲臺碑》所見傳鈔文字(圖十五)。「厷」加上「弓」旁是加注聲符,造出一個兩聲字,這種作法專門使用於表示難以造出一般形聲字的抽象詞語(註二十四),是中國古代文字發展中存在的現象。而之所以選擇「弓」這個聲符來加注「厷」是除了因為兩字都屬於見紐蒸部,上古音近之外,可能也與古時「弓」也經常被借來表「弘」有關。根據陳劍對中國古文字演進的觀察,原本从「〇」的字,其「〇」形往往會先訛變為「△」形,後再變為「厶」形,而劉、李二位學者認為「弘」字從甲骨文、西周金文「厷」到春秋、戰國時代的「㢬」,再到秦漢時代的演變便是一例。

圖十七:甲骨文和西周晚期金文的「厷」字|來源:作者提供

總的來說,「引」、「弘」、「強」三字之所以如此糾葛,主要原因在於商代晚期、西周時期文字向秦、漢時代演變的過程在東周時期有缺環,而目前能掌握的東周文字可透過辭例確認為何字的案例又實在太少,但偏偏東周時期卻又是古文字字形變化幅度相當大的時期,也因此目前學界無論由商周文字下推,或從秦漢文字上溯,都能得到不同但又看似合理的釋字結論。

 


註釋

註十四:羅振玉認為該字釋作「弘」,為从「弓」,「厶」聲。「厶」,古文「肱」字,與于省吾的指事字看法不同。

註十五:于豪亮認為卜辭中有「大吉」一語,若將該字釋作「弘」,而「弘」根據《爾雅.釋詁》:「弘,大也」,又表「大」義,則「大吉」與「弘吉」意義重複。如若將該字釋作「引」,也根據《爾雅.釋詁》:「引,長也」、《爾雅.釋訓》:「子子孫孫,引無極也」,「引吉」則表「長吉」。如是,卜辭中有「大吉」、「引吉」,正與《周易》上所見相同。于氏也引西周晚期青銅器毛公鼎銘文「丕顯文武,皇天引厭劂德」、春秋晚期青銅器叔夷鎛銘文「余引厭乃心」與相似的《尚書.洛誥》:「萬年厭于乃德」文句對照,得出周代金文「引」因「萬年」而有「長久」義的看法。如是,于氏也認為毛公鼎、秦公簋、秦公鐘等青銅器銘文所見的幾個有「弘」或「引」釋字爭議的字,因釋作「弘」都不通,故都該釋作表長久義的「引」。

註十六:「弘」字上古音為匣紐蒸部,「強」字則在群紐陽部,聲母和韻部都不相同,其實難以推論二字在字音上有關,但劉釗認為二字聲部為喉音、牙音通轉,韻部也不遠。

註十七:王森認為《合》14128卜辭是接續自《合》14127:「帝其及今十三月令雷」、「帝其于生一月令雷」,貞問的內容是帝究竟會不會在十三月令雷,還是會在下一個月令雷。前、後兩條卜辭的語境顯示貞問者的心態是急於想知道帝對於打雷的態度為何,也因此「強」就是這個心態的體現,表「強行」義。

註十八:裘錫圭從「弘」通「宏」獲得啟發,參考《說文解字》:「宏,屋深響也」、《考工記.梓人》:「其聲大而宏」,鄭玄注:「鄭司農云:『宏讀為紘綖之紘,謂聲音大也』」,並認為「弘」字本从「口」,推測「弘」之本義為聲音宏大。

註十九:林宏佳舉戰國時代早期曾侯乙墓7號簡所見「」形字(圖十五)這個孤例來說明。他指出,根據曾侯乙墓整理者,墓簡上所見與車馬器有關的三字,包含一個「弓」字、一個左半為「弓」,右半上部為「又」(右手),右半下部為「口」的字(見於48、53號簡)(圖十五),和一個上半為「竹」下半為「厷」的字(見於10號簡)(圖十五),都應讀作《詩經.韓奕》:「鞹鞃淺幭」裡的「鞃」,可推知曾侯乙墓竹簡文字中並沒有固定與「鞃」相對應的字,而當時使用這三字表「鞃」是因為音近。曾侯乙墓7號簡所見「」形字與上揭第二種字形只差在少了一個「又」,而與同墓其他竹簡上同樣用於表車馬器的辭例對照,這個「」形字很可能同樣也是用於表「鞃」的,故應該也是音近緣故。就此邏輯,林氏認為曾侯乙墓7號簡所見「」形字便是圖十所示甲骨文、金文字形(林氏將該字釋為「弘」)訛變為「」形字的證據。

註二十:兩位學者雖也認為「令雷」之「」釋作「強」,但「強」雖可訓為「勉」,其實也可進一步訓為「果」,因勉力做事在態度上所表現的是堅決,因此貞問「帝」是否「令雷」的解釋應是表「帝」的態度是否無疑地會命令雷?

註二十一:省聲指的是一種傳統的簡化漢字方法,省略形聲字中聲符的筆畫,在此案例中「厶」其實是「厷」的省略。

註二十二:甲骨文「厷」字的造字初義是在肱(手臂上段)位置加上半弧形指事符號,以明示厷之所在位置。「厷」字見於《合》10419:「辛亥卜,爭,貞王不其獲,厷射兕」、《合》10420:「貞王不其獲,厷〔射兕〕」、《合》10421:「……獲,厷射兕」。三條辭例對照《合》10422:「貞其唯王獲射兕。一月」,可推知「厷」是「射」的狀語,可能用作表「弘大」之「弘」。

註二十三:西周金文的「厷」字到了晚期指事符號已改為小圓圈,且從手臂分離至其左下方。

註二十四:劉洪濤與李桂森舉「啎逆」之「啎」為例,說明「啎」最早是假借「午」來表示,但在後來難以找到一個合適的義符為這個「違逆本人意志」意義造一個一般形聲字的情況下,選擇加注聲符「吾」,造出一個兩聲字「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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