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傳播知識的途徑相當多元,人們可以透過口語、文字、影音等多種媒介以傳達較為艱深或鮮為人知的知識與觀點。為提升高中生的科學素養與科學口語、文字表達能力,本競賽要求參賽者在觀看指定閱覽題材後,以不同型態的載體重新詮釋與表達其中的科學知識,從而促使學生吸收科學新知,並鼓勵學生思考如何深入淺出地傳遞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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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報名參加2026年「台積電盃青年尬科學」創意表達競賽海選與複賽,並晉級決賽之隊伍。(晉級名單:https://case.ntu.edu.tw/scinarrator/?p=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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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時程
決賽暨頒獎典禮:2026 年 9 月 5 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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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凝態物理館(臺大物理學系暨凝態科學研究中心)2樓 R204國際會議廳。
Google Map:https://goo.gl/maps/JQeF3sXSKsjJ3C9N8
捷運:捷運台電大樓站或捷運公館站。
公車:臺大綜合體育館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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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流程
時間 流程
8:20-8:40 報到
8:40-8:50 賽前說明與走位引導
8:50-9:00 開幕
9:00-12:30 「創意表達競賽」決賽
12:30-13:30 午餐
13:30-14:10 大師講座
主講人:黃文山|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長
14:20-14:40 「導讀文競賽 」頒獎典禮
14:40-15:00 「創意表達競賽」決賽評審講評
15:00-15:30 「創意表達競賽」頒獎典禮
15:30 閉幕大合照
15:30-16:00 得獎隊伍賽後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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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內容
決賽分為「複賽作品播放」、「隊伍問答攻防」、「回應評審提問」三個環節,提問內容以各隊所選主題,及其在複賽階段製作的「科普短片」為基礎。各隊複賽作品連結另以信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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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賽作品播放:決賽階段會播放各隊複賽短片作品,短片內容如有涉及智慧財產權之侵權、合理使用範圍未符比例原則,或其他不法行為,須配合主辦單位要求於決賽前修改完畢,情節重大者,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 隊伍問答攻防:各隊須向主辦單位指定的另一決賽隊伍提問3個問題,亦須回應提問隊伍所提出的3個問題;每隊提問時間限1.5分鐘,回答時間限2.5分鐘。各問答組合如下表。
對戰組合 1 隊伍:神偷奶爸 隊伍:三位高中生 2 隊伍:今天也想頭髮綠綠的 隊伍:仿什麼都隊 3 隊伍:滴水不沾 隊伍:超凡入聖醬牛肉 4 隊伍:睡務組 隊伍:「仿」不勝防 5 隊伍:冰原歷險記 隊伍:蟻ㄘˇ密! 6 隊伍:「色」計師 隊伍:超級閃亮隊 - 回應評審提問:各隊須針對評審所提出的問題作出答覆;每位評審的提問時間為1.5分鐘,各隊回答時間限2.5分鐘。
- 各隊可自行評估製作圖表,於問答環節時輔助說明,不開放使用電腦投影,並請勿攜帶筆電或平板上台。
- 現場決賽須全員參與,不得缺席、請假;若有出於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致無法出席者,請盡早來信和來電通知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保有決定未全員到齊之隊伍參加決賽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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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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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問能力 30%
對對方主題核心知識的掌握度、提問的合理性及事實根據。
- 臨場應答能力 50%
對自身主題核心知識的掌握度、邏輯思考與表達陳述、作答的合理性及事實根據。
- 團隊精神 20%
團隊精神的互助體現,如在應答時相互支援、補充。
- 提問能力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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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獎勵
冠軍:隊伍總獎金新臺幣 60,000 元、獎盃及獎狀;指導老師總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與指導感謝狀。
亞軍:隊伍總獎金新臺幣 45,000 元、獎盃及獎狀;指導老師總獎金新臺幣 8,000元與指導感謝狀。
季軍:隊伍總獎金新臺幣 30,000 元、獎盃及獎狀;指導老師總獎金新臺幣 5,000 元與指導感謝狀。
特別獎:隊伍總獎金新臺幣 9,000 元及獎狀;指導老師感謝狀。
複賽參賽隊伍(未晉級決賽):每位參賽者佳作獎狀;指導老師指導感謝狀。
決賽備取隊伍:每位參賽者優選獎狀;指導老師指導感謝狀。
決賽正取隊伍(未獲獎項):每位參賽者特優獎狀;指導老師指導感謝狀。
註1:獎金將依法預扣相關稅額
註2:每位參賽者僅領隊伍最高名次之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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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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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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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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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網站與聯絡方式
官方網站:http://case.ntu.edu.tw/scinarrator/
FB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scinarrator
Instagram:https://instagram.com/scinarrator
電話號碼:(02) 3366-1712、(02) 3366-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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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章與著作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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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後續得依己意基於任何目的進行利用。然同意於獲獎後,將獲獎作品,包括報告、短片、活動錄影與受訪內容,平行採非專屬、無償、等價於YouTube上傳規則之模式,授權主辦單位及經主辦單位再轉授權之人(單位)續行利用。此一利用授權,包括同意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地點及次數,採重製、散布、編輯、改作、公開傳輸之利用模式推廣、揭露該作品之曝光與宣傳。例如由主辦單位協助進行公開發表, 相關利用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活動網站公開、於活動合作傳媒之紙本或電子媒體曝光,或於活動文件、頒獎手冊與頒獎典禮現場進行公開演播。
- 前揭作品之曝光與宣傳涉及之個人資料與肖像,視為當事人自行公開,後續得就事實引據立場被蒐集、利用與處理,本競賽活動經參賽者同意參與之競賽過程與活動花絮錄音、錄影,亦作相同的自行公開處理。
- 參賽者若為未成年人,其參與競賽應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爾後參賽者對本競賽辦法之簽字或用印,視同其已明確得到法定代理人就此競賽規則之同意與允許。
- 本辦法之解釋與施行,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主辦單位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之地位,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官方網站公布。辦法與活動之修正、補充、暫停、終止於採用合理手段公告(例如於官方網站更新告示),或通知到參賽者或其代表人時發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