湮滅(Annihilation)
湮滅(Annihilation)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學士生張育唐/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陳藹然博士責任編輯
湮滅(Annihilation),字面上意指物質的消滅,是當一個粒子(particle)與其相對應的反粒子(antiparticle)互相碰撞之 後,物質粒子轉變為高能光子(photon)型式的電磁波,例如電子(electron)與正子(positron)的湮滅(式一)、以及質子 (proton)與反質子(anti-proton)的湮滅:
e + e+ → γ + γ (式一)
由於該粒子與反粒子兩者的量子態彼此相反,當兩者碰撞後物質粒子雖然消失,但不是什麼都沒有了,由於能量守恆以及動量(momentum)守恆、角動量(angular momentum)守恆等物理定律,粒子湮滅還是有存留下來的東西,那就是能量。根據愛因斯坦的能量守恆定律(E = mc2)0.5克物質湮滅所產生的能量約100萬千卡,相當於廣島原爆釋出的能量。
低能量的湮滅,所產生的粒子為光子,光子為無質量之粒子,如上述之電子與正電子的湮滅。這是因為電子所擁有的質量能量(mass-energy)太低,不 具產生較重新物質粒子之條件。此外由於粒子本身的靜止能(rest energy)不夠高,因此只足夠產生兩個或是多個的γ射線光子;因為在電子與正電子碰撞湮滅的瞬間,兩者為靜止,系統動量為0,必須有兩個相反方向的光 子產生才能維持動量守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