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科學標準嗎?
法庭上的科學標準嗎?
知識通訊評論第90期
現行司法體系中採用的鑑識科技,在學術界裡還存有一些爭議,而實務界與學術界卻缺乏溝通意願,此一問題值得正視。
對於《犯罪現場》這類電視影集的百萬觀眾來說,無論是將罪犯繩之以法、或還無罪者清白,靠鑑識學證據得到的結論,必然正確無誤。在他們心中,鑑識學具備先進完備的方法學與精密而嚴謹的技術,集科學的完美於一身。
然而,真實情況卻相去甚遠。鑑識學的發展,多半因應刑事司法體系的實際需求產生,與強調同儕審查標準的學術研究,交集十分有限。兩者關注面向的差異,經常造成彼此的誤解、甚至不滿。舉例來說,對於鑑識學的指紋分析與毛髮與纖維比對技術的嚴謹度,學界就抱持相當保留的態度。
就學術的眼光來看,鑑識人員衡量誤差的實證基礎薄弱,遵循的準則又未將調查者無意識偏差的可能納入考慮。同時,像針對極微小樣本中去氧核醣核酸(DNA)的分析、或是功能性磁振造影等新技術,其鑑識學的意義與判讀尚未完備,就已納為辦案工具之一,也受到學界詬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