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的液化(Coal liquef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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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的液化(Coal liquefaction)
國立新莊高級中學陳偉民退休教師

利用煤生產液態燃料的製程就稱為煤的液化。適合以液態消費的能源,可以用煤的液化處理。此項技術必須加熱煤炭,通常和許多種反應物(如氫氣)共同加熱,而得到液體。因為會產生大量廢棄物,此項技術可能引發爭議。煤的液化是否具有經濟誘因,與石油的價格息息相關。相關且相互競爭的技術為煤的氣化。

方法

液化的方法分為直接轉化成液態及間接轉化成液態兩種方法。直接法包括碳化及氫化。

熱裂解與碳化

碳化法有許多種。碳化發生在熱裂解(或稱為破壞性蒸餾),能產生煤溚、油及水蒸氣,還有合成氣,以及固態殘餘物──焦炭。接下來,煤溚和油被進一步氫化處理(hydrotreating),以除去含硫和氮的物質,接下來再製成燃料。

典型的碳化反應就是卡瑞克法(Karrick process)。在這個低溫碳化法中,煤炭在缺少空氣的情況下被加熱至360℃至750℃。這樣的溫度可以使產生的煤溚較優質,其中烴類的平均分子量比正常的煤溚低。然而產生的液體只是副產品,主要產品是半焦炭,一種固態的無煙燃料。

氫化

把煤直接轉化為液體的主要方法之一是氫化法,又稱為貝吉斯法(Bergius process),是貝吉斯(F. Bergius)在1913年發明的。在這個方法中,乾燥的煤炭與在此法中循環使用的重油混合。典型的做法是把催化劑加入混合物中,反應在400℃至500℃之間進行,氫氣的分壓為20~70 Mpa。反應可以總結為下式:

n C + (n + 1) H2 → CnH2 n + 2

德國在一次大戰之後建立了許多這類的工廠,這些工廠在二次大戰期間被廣泛使用,以供應德國所需的燃料與潤滑油。Kohleoel法是德國煤礦公司Ruhrkohle及聯合電力及礦業公司(Elektrizitäts und Bergwerks Aktiengesellschaft,簡稱為VEBA)發明的,被一間位於德國Bottrop市的示範工廠採用,每天可處理200噸的褐煤。這家工廠在1981至1987年之間營運。在此種製法中,煤炭與循環利用的溶劑及鐵催化劑混合。在預熱與加壓之後,再加H2。此種製法在管狀反應器中進行,壓力為300巴,溫度為470℃。南非的能源化工廠SASOL也曾研究此種方法。

在1970-1980年代,日本公司,包括Nippon Kokan、住友金屬工業與三菱重工發明了NEDOL製法。在此種製法中,煤炭與循環利用的溶劑及合成的鐵催化劑混合。在預熱與加壓之後,再加入H2。反應在管狀反應器中進行,溫度維持在430到465℃之間,壓力為150-200巴。產生的油品質不良,必須再加精製。

間接轉化法

煤可以被氣化,製成合成氣(CO與H2之氣體混合物)。以此種混合物為原料,費雪-闕布希法(Fischer-Tropsch process)可把合成氣轉化為分子量較小的烴(如乙烷),接著再進一步處理,製成汽油及柴油。

環境上的顧慮

煤的熱裂解會產生多環芳香烴,已知這類物質是致癌物。在全球暖化方面也有所顧慮,尤其是當煤的液化過程中若未使用二氧化碳捕獲與封存技術時,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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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al_liquefaction

2. http://www.netl.doe.gov/technologies/hydrogen_clean_fuels/refshelf/presentations/20090409_LTI_DCL%20Presentation%20-%20Comprehensive%20Overvie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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