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統計數字定罪的危險 (1)
靠統計數字定罪的危險 (1)
知識通訊評論第53期
統計數字常令人迷惑,對法官與陪審團來說,有些為了法庭需要而提供的統計數字,往往可能造成誤導案情的結果。
二○○三年三月,護士迪柏克(Lucia de Berk)因謀殺及預謀殺人被荷蘭法庭起訴,一九九九年至二○○一年在醫院工作的迪柏克,涉及這家醫院數起死亡的案件。調查人員證實之中有幾件發生時,她曾出現在現場;統計數字顯示的證據對她極為不利,統計專家艾爾佛(Henk Elffers)針對這個案件所提出的報告中指出,案發時迪柏克正好在現場的機率只有三億四千兩百萬分之一。
基於這個數字,再加上有限的證據;兩具屍體中發現殘餘毒物,法庭認為迪柏克有罪,判她無期徒刑。但是現在有數位荷蘭數學家表示,當初引用的數字並不正確,這是統計錯誤的典型案例。荷蘭萊頓大學數學家基爾(Richard Gill)說:「數字的力量,使迪柏克案在審判之初,就被預設有罪,然後大家才去找證據。」
雖然二審法院後來仍判迪柏克有罪,但是檢察署對於此案有疑義,最近指定一個司法委員會展開重新調查,預料委員會稍後會提出重審的建議。不論最後的結果如何,這個案例彰顯了法庭以統計數字作為證據的困難。倫敦大學統計學教授戴維(Philip Dawid)指出:「問題很大,也不易解決。」
在經驗中學習
法庭是否亂用統計數據,也因這個案例備受質疑,以一九九九年發生在英國的一個廣受矚目的克拉克案為例,莎莉克拉克(Sally Clark)被控謀殺她的兩個小孩,卻因目擊證人,一位小兒科醫生梅鐸(Roy Meadow)錯誤的統計推理而定罪,戴維在克拉克案上訴時,曾提出統計數字有爭議的書面抗辯,律師與法官辯論後認為統計並非高科技,統計學家沒有必要現身法庭作證,戴維因而未獲准出席法庭辯論。
高等法院雖仍判克拉克有罪,但是戴維說,判決書中指出陪審團並未能掌握與統計相關的議題,二○○三年最高法院認定,本案初審時陪審團曾被統計數字誤導,而改判克拉克無罪;數學家擔心,司法態度及訴訟程序如無變革,法庭對統計資料誤解的現象仍會發生,
回到迪柏克的案子,基爾與阿姆斯特丹國家電腦與數學研究院任職的葛蘭華(Peter Grunwald)共同對調查此案的司法委員會送出的一份報告指出,最早出現的三億四千兩百萬分之一這個數字如果不是有誤,最少是不宜做為訴訟依據。本案最初調查工作起始於對海牙朱莉安兒童醫院病房活動的觀察,而這時迪柏克正好在這家醫院工作,而被列為嫌犯,基爾與葛蘭華認為,這些觀察數據不應列入是否為嫌犯的計算。
在荷蘭法律改良與犯罪研究院工作的艾爾佛舉出的數字,是將迪柏克在朱莉安醫院工作情形與之前在另家醫院的工作做對比,計算出來的;基爾與葛蘭華則堅持分析有誤,「這種已設定前提後做出的分析沒什麼道理。」基爾說:「正確的做法是重新出發,找出沒有牽扯關聯的資料數據。」
基爾自行計算出的相關機率不是三億四千兩百萬分之一,而是四十八分之一,甚至少到五分之一;這種數字無法符合認定有罪所必要的「超越合理懷疑」標準。但艾爾佛仍為他最初計算出來的數字辯護,他表示,已經設定系數來校正那些被重覆使用的數據,他說:「可是大家都認為我修正了原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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