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資訊時代的新生命檔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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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資訊時代的新生命檔案 (2)
知識通訊評論第81期

新型態檔案

個人進程

歷史學家對於重要科學家的文獻記錄總是備感興趣,但這些資訊也可能為科學及人類進步帶來無法計量的助益。旅人日記、外交書信、航海日誌、家庭記錄都能成為地質、氣象及社會資料,例如在磁北所記錄的航海日誌,即曾用來重建地球磁場的歷史。

部分重要調查即積極收集個人資訊,如英國孩童發展研究中心,多年來便收集一萬七千名一九五八年某一週出生的民眾訊息,近期也開始收集DNA資訊,尋找基因、醫藥及生活型態因素之間的關係。這些策畫性的訊息收集通常成本昂貴且有局限性,但在數位時代,將大大裨益於巨量自發式個人資訊的收集。

主要困難在於,如何讓科學家與研究人員取用資訊,但不會侵犯穩私,最好由一些具有公信力的官方、非政府或甚至商業單位來詢問這些使用者,是否願意匿名或具名的開放他們的研究資訊。這些單位除了能保密,亦可協助確保真實性。對於極重要及產量高的個人,包括科學家,「電子文獻」計畫可保障資料安全,而對其他人來說,大量檔案仍由個人持有,保存單位只保管雜湊值,若未來學者或科學家對某份電子文獻感興趣,雜湊值即可擔保文獻完整性;未來可能還有不同模式,適合與否則取決於新興科技及司法與道德環境。

大英圖書館取得「獨立研究組織」地位後,首項研究計畫名為「數位生活」,由藝術暨人文研究委員會贊助,企圖進一步瞭解個人數位資料庫及其在二十一世紀的研究潛力,希望確保大眾與學者如何建立、取得、管理、使用、儲存檔案,並認識其中的司法及道德因素。

計畫項目包括研究雲端運算增加後帶來的影響,今日人們日漸倚賴Google、Flickr、Facebook、Carbonite等網路服務,幫助人們建立、釋出及遠端儲存檔案。計畫關注的是資料位置並非眾人皆知,通常僅限於個人或親友之間,不會納入網路資料庫搜尋結果中,那麼這些資料究竟是確實備檔存在?或已經散佚?如果仍然保留,誰持有法律所有權?誰能決定是否開放供人研究?我們才剛開始試圖回答這些問題。

還有許多重要議題也陸續浮上檯面,新型態個人資訊不斷產生,後代也或會擁有生活完整影片及全球定位系統的生活記錄,再加上心跳速率、個人DNA序列等神經及生理數據;重建、改善或增進個人感官能力的仿生學裝置,也將走向個人數位化,就像是現在的數位助聽器;未來個人也能運用機器創造出實用或裝飾性的軀體。今日在網路遊戲環境中,人們早已透過虛擬身分互動,未來視覺化功能會更加進步,另增添觸覺、味覺與嗅覺,數位身分長期而言又會如何發展?

演進的檔案

個人資料數位化之後,最根本的改變在於資訊不斷傳遞後世,過往紙筆信件與日記只能由一位後嗣繼承,如今每位子女都能拿到一模一樣的文字與影音電子文獻。

多年之後,世上將出現高度多樣化的數位資料庫,包涵許多重覆的電子文獻,內容可能完全一致,也可能經過刪改,幾乎可以透過這些數位資料,建立物種網絡與系譜,甚至從中建構過去的資料庫。在數位網絡世代,人類可能首次有機會動用大量資料,研究電子文獻衍生出的想法、自然觀察與活動記錄。

對演化運算有興趣的讀者而言,人工生活、軟體進化、電腦病毒等變化,都會產生另一項複雜的研究主題,亦即對比電子文獻突顯出數位生命變化的一部自然史。漢米爾頓的資料中,展現出他對演化運算的強烈興趣,相信他必然樂見,自己的遺稿刺激人們開始思考這個議題。

(本文原載於二○○九年六月十一日《自然》雜誌,作者約翰(Jeremy Leighton John)為大英圖書館電子文獻計畫主持人,亦為「電子文獻」研究計畫首席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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