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學術惹的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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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學術惹的禍 (2)
知識通訊評論第53期

審查務求迅速確實

這個小組委員會最後做出結論,認為薛頓並無行為失當,但卻發現他「研究逾矩」 (research misbehaviour) ,這是一個在大學政策裡沒有定義的名詞,也不包括在原先的指控當中。龔薩魯絲問道,這個名詞代表什麼意思,又會有什麼後果,完全不清不楚。她真希望這些人可以做得更好一點。

因此,法律上的困境、精神上的壓力、加上媒體胡亂報導,許多大學對於行為失當指控的漠視,也就不令人感到意外。瑞德曼說各大學有動機放他們一馬,卡普蘭則補充說各大學並不想讓他們的教員難堪,這樣做有失人心。

類似的問題到處都有。比方說在英國,像是各研究評議會或衛爾康信託 (Wellcome Trust) 之類的大型資助機構,只會把補助金發給有建立了處理行為失當指控系統的大學;但是行為失當的情況發生時,卻沒有人擁有監督調查過程的權力。

對這些情況我們能做些什麼呢?有個可能的解決方案,是把調查權從大學之手接過來,交給獨立機構執行;但這裡頭有爭議性,科學家並不會欣然接受外人調查。美國政府的研究操守處在一九八○年代晚期,曾經嘗試率先採行這種做法;但是他們下手過重,又欠缺科學專才,導致學界反彈。卡普蘭比喻說,研究操守處就像是一頭雷龍一樣,在研究行為失當的公園裡橫衝直撞。

研究操守處如今的作風低調,僅提供指導方針,檢閱有聯邦經費贊助的案例。儘管各大學在這方面紕漏百出,大部分的人如今還是同意說,在美國這樣一個大學系統高度私立化的國家,行為失當的調查行動最好還是在校園內進行。龔薩魯絲表示,實在是沒有更好的替代方案。

北歐各國在獨立監督這方面,表現得似乎比較好些。在丹麥,如果舉發者認為大學校董會沒有好好調查舉發案件,他們可以轉而向政府機構「丹麥科學欺詐委員會」 (Danish Committees on Scientific Dishonesty, DCSD) 要求協助。芬蘭跟挪威也有類似的委員會。

雖然丹麥科學欺詐委員會的某些決定也有其爭議性,比方說它曾經批評氣候變遷懷疑論者隆伯格 (Bjørn Lomborg) ,在二○○一年的著作《持疑的環保論者》 (The Skeptical Environmentalist) 裡,挑選自己要的資料呈現;不過對於在當地難以找到獨立調查員的小國來說,丹麥科學欺詐委員會一般來說,仍然被視為是一個典範。

但就算是身為丹麥科學欺詐委員會成員的丹麥科技大學數學家韓森 (Vagn Lundsgaard Hansen) ,也認為關於行為失當的指控,應該儘可能由牽涉在內的大學來處理。

協助各大學處理的方式之一,就是建立起調查系統與指導方針,雖然要說服各大學遵從指導不太容易。德國主要資助機構 DFG 在一九九○年代晚期,要求各大學採用其指導方針,最後還必須威脅它們說,如果到了二○○二年年中還不遵從指導方針的話,就要撤除其接受補助金的資格。指導方針的內容包括設立大學跟 DFG 的調查專員,舉發者可以向他們投訴對某一個實驗室的疑慮;另外還有一個負責裁定調查專員轉來案件的委員會。

各大學不甘不願地採用了這套指導方針,不過調查專員們在去年十月,表達他們的疑慮,認為各大學仍然沒有認真處理轉來的案件。他們抱怨各大學的校長跟學務長壓案,特別是在年輕科學家對資深同事表示疑慮的時候;每當調查行動真的展開了,卻總是歹戲拖棚。調查專員請願,要求對各大學施加壓力,令其改善;也許透過在 DFG 的補助金申請書上加註該大學的指導方針,迫使各學系的系主任在簽署申請書時,明白地提出背書。

說服各大學相信為所當為有益校譽,可能是改變現況的關鍵。麻省理工學院在二○○四年八月,對免疫學家巴瑞傑斯 (Luk van Parijs) 開始進行的調查行動,就廣受讚許。麻省理工學院迅速決定是否需要進行調查,祕密地處理指控,發現他確實假造研究結果,在二○○五年十月將他開除。

速戰速決

處理學術倫理指控需要指導方針

某些曾經以吃案聞名的亞洲大學,如今也對世人展現它們可以快速、公正、透明地進行調查行動。日本大阪大學資深生物學家杉野昭夫 (Akio Sugino) 的實驗室成員,去年八月聲稱他假造兩篇論文裡的資料;杉野昭夫所屬的生物科學學院,兩天後即刻成立了調查委員會,隔月就發佈調查結論,指稱他確實假造資料。這份四十頁的報告刊登在學校網站上,而杉野昭夫在十二月遭到解聘(請參見《知識通訊評論》五十二期〈知識快訊:日本大學開除行為不當學者〉一文)。

同樣在去年十二月,東京大學也為其在二○○五年四月開始的調查行動做結,指稱 RNA 研究者多比良和誠 (Kazunari Taira) 及其助理,無法提供足以佐證其研究結果的實驗筆記,也無法重製其實驗結果。雖然無法找到造假資料的確實證據,東京大學還是將這兩人開除。另外在南韓,首爾大學在四個星期內完成了黃禹錫事件的調查報告,在二○○六年一月十日,公佈了一份五十頁的報告書。

大阪大學生物科學學院院長近藤央登 (Hisato Kondoh) ,描述調查成功的秘訣,表示重點是要依據事實來做評斷,並且儘快公布調查結果,以保障舉發人與被舉發人雙方的權益。他說調查一拖久,大家都會筋疲力盡;把案件在最早的時機就處理掉,讓事態回歸平靜,對所有人都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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