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漁業監管有危機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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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漁業監管有危機 (II)
知識通訊評論第96期

解釋從寬

有些MSC所認證的漁業,譬如五種阿拉斯加鮭魚,確實遵守標準與要求,但就筆者評估,仍有許多漁業雖獲認證,但不符標準。

已認證的漁業項目中,美國綠鱈拖網漁業規模居冠,年產量達百萬噸,在二○○五年獲得認證,儘管在二○○四年至二○○九年間,綠鱈產量已重挫百分之六十四,今年夏天卻仍再獲推薦認證,MSC認為產量將會反彈;另一項獲MSC認證的太平洋海鱈情況亦然,雖然漁獲量自一九八○年代末達到高峰期後,已減少百分之八十九,仍在二○○九年獲得認證。其中部分原因或許在於規範用語太過寬鬆,該組織指出,「漁獲若已枯竭,漁業運作必須證明有助復原」,筆者認為此項必須修改,才能避免對漁業未來永續條件解釋過度寬鬆,除非漁業已認明確實永續,才能獲得認證。

二○○九年,評鑑員推薦認證南極圓鱈漁業,認證程序當然還需經過持續監督及審查,但人類對這種魚類幾乎毫無所悉,未曾見過魚卵或幼魚,「南極洋海洋生物保育委員會」將這種漁業列入「需研究」,正是因為缺乏相關知識,「南極洋聯盟」已對認證提出申訴,隨著消息及文件曝光,裁決應很快會出爐。

二○一○年五月,MSC在同一位評鑑員推薦下,認證一間企業旗下少數幾艘南極磷蝦漁船,MSC認為,全球因捕漁而受威脅的南極磷蝦比例不到百分之一,但《自然》雜誌二○○四年的一篇論文顯示,長期來說磷蝦數量不斷減少,並認為磷蝦變少與氣候變遷造成海冰融化有關。此外,多數磷蝦捕獲後,並非供人類食用,而是成為養殖漁業及雞豬的飼料,筆者建議,任何做為飼料供應的漁業都不應列為永續,也不應獲得MSC認證,目前評鑑程序中,並未考量產品最終用途。

筆者認為,唯有適當調整規範,才能強化MSC的原則,該組織已禁止認證使用炸藥或毒藥的漁業,也應禁止其他破壞性措施,例如底拖網漁業對棲地及其他魚類都會造成嚴重危害。

零售商也可能支持修訂標準,二○○九年,歐洲連鎖超市Waitrose拒絕購買和銷售經MSC認證的紐西蘭鱈魚,正是因為考量這項漁業使用底拖漁法;二○一○年五月,另一間超市也以永續考量為由,停售以磷蝦為原料的魚油補給品,不論是否獲MSC認證皆然。

緩慢改變

筆者認為,市場誘因讓MSC認證制度背離原始目標,反倒成為大型資本密集產業的推手,小型漁業若使用影響層面較低的技術(如立繩釣、人力捕魚)通常較符合永續原則,但在MSC認證範圍裡只占一小部分。MSC確實逐漸拓展至開發中國家、提供獎助金,並於二○○七年成立計畫,鼓勵認證小型及資料不足的漁業,但筆者認為並不足夠,雖然多項漁業正在評估中,目前在開發中國家裡,只有越南皺肋文蛤這一項小型漁業通過認證。

設計多樣認證模式,或許有助於取得平衡,以公平貿易計畫內的咖啡為例,只有小農組成的合作社可獲認證,大規模耕作均不適用,此舉有助於反制大企業擁有的市場優勢。

MSC若提高董事會成員中開發國家的比例,要推動變革就會較容易,美歐地區食用的海產逾半數來自開發中國家,小型漁業也多處於這些地區,例如「森林管理理事會」九名董事中,五位來自開發中國家,反觀MSC的十三位董事悉數來自已開發國家。

若MSC進行大規模改革,仍有機會改進其作為,找到「最佳環保選項」,但若冥頑不靈,世界還有其他運用每年一千三百萬美元預算的方式,例如遊說刪除對害漁業的補貼,或是建立海洋保護區,這些措施對海洋助益更大。

(此為二○一○年九月二日《自然》雜誌專文,作者為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圍繞我們的大海」計畫的潔姬(Jennifer Jacquet )和泡利( Daniel Pauly)、美國加州H. T. Harvey & Associates的海洋生態學家艾列(David Ainley) 、義大利專精漁業管理的海洋科學家霍特(Sidney Holt) 以及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史奎普海洋研究所科學家戴頓(Paul Dayton)和傑克生( Jeremy Jac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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