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基因 ─下
致癌基因 (Oncogene) ─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碩士生黃培綺
致癌基因(oncogene)這個名詞是在西元1969年,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NCI)的兩位科學家羅伯特(Robert Huebner)和喬治(George Todaro)所命名。
而第一個被發現的致癌基因是Src基因,是一種發生在雞隻身上,會使雞的肌肉長出肉瘤(sarcoma)的基因,其基因的命名Src就是取自肉瘤的英文 sarcoma而來,此種肉瘤產生的原因,是因為雞隻被感染雞的反轉錄病毒感染所導致。而在西元1970年,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的科學家史蒂夫·馬丁博士(G. Steve Martin)經實驗證實Src確實就是因為病毒感染而產生的致癌基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