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學

遺傳學的發展(Genetics)-下

遺傳學的發展(Genetics)-下
台中市雙十國中自然領域王淑卿教師/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張永達副教授責任編輯

摩根的研究成果可歸納為三項: (1)基因位於染色體上,是遺傳的基本單位,基因的突變會導致演化。 (2)某特定基因存在於X染色體上,Y染色體上則無對應的基因座(genetic loci),例如眼色基因(eye- color gene; white eye gene)。
(3)果蠅紅眼基因位於X染色體上,且為顯性,突變後會產生隱性的白眼基因。 雌果蠅(XX)必須兩個等位基因皆突變為隱性,才會出現白眼雌果蠅;而雄 果蠅(XY)只要一個等位基因突變為隱性,就會出現白眼雄果蠅。此理論即今之性聯遺傳(sex-linked inheritance)。
摩根曾質疑達爾文的演化論和孟德爾的遺傳法則,但經過長年鍥而不捨的實驗,他提出的「染色體–基因–性狀」之關聯性,奠定了遺傳學(genetics)、發生學(development)、演化論(evolution)三大領域的基石,開拓二十世紀現代遺傳學與分子生物學之範疇。 1937年,美國布萊克斯利(A.F. Blakeslee)以秋水仙素誘導產生多倍體曼陀羅。繆勒(H.J.Muller)利用X光照射果蠅誘導產生大量的突變種,以進行各種遺傳研究;又發現幅射線X光會導致生物突變而致病或死亡。因對遺傳學發展有偉大貢獻而獲得1946年諾貝爾生物或醫學獎。

遺傳學的發展(Genetics)-中

遺傳學的發展(Genetics)-中
台中市雙十國中自然領域王淑卿教師/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張永達副教授責任編輯

1910年,摩根有位學生–英國普利地斯(Joseph Priestley,1866-1945)一次到實驗室無意中發現一隻白眼果蠅(自然突變種),進行一系列實驗後,探究「為什麼白眼果蠅都是雄性?」。 1910年7月,摩根在科學(Science)期刊發表「果蠅的性聯遺傳(Sex limited inheritance in Drosophila)」論文,提出「某特定基因存在於X染色體上(即今之性聯基因- sex linked gene)」,更進一步證實遺傳的染色體學說。

遺傳學的發展(Genetics)-上

遺傳學的發展(Genetics)-上
台中市雙十國中自然領域王淑卿教師/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張永達副教授責任編輯

1906年,遺傳學(Genetics)名詞最早是英國劍橋大學教授貝特森(William Bateson,1861~1926 )提出,並定義:「遺傳學是一門研究生物遺傳和變異規律的科學」。1909年,貝特森和彭乃特(R. C. Punnett,1875~1967)研究豌豆花色與花粉形狀等,結果並不符合孟德爾遺傳法則,這是史上最早發表連鎖現象(linkage)現象的論文。
1909年,丹麥遺傳學家約翰遜(Wilhelm Johnson,1857~1927)提出基因(gene)的名詞,取代孟德爾之前提及的遺傳信息因子(factor),並明確指出基因型(genotype)與表現型(phenotype)之差異。1910年,德國植物學家科倫斯(C. Correns,1864-1935)將孟德爾提出的遺傳理論稱為孟德爾定律(Mendel’s Laws)。後人為紀念孟德爾的偉大貢獻,並在其修道院成立了紀念館。 至於性染色體的發現也是在混沌未明的知識中經過許多科學家的努力,由實驗結果慢慢探究而知。1891年,德國動物學家亨金(H. Henking)描述精子和卵形成前的減數分裂過程,並於雄椿象減數分裂過程中發現不配對的染色體,將之命名為X染色體(註:X代表“未知”之義),他是第一個發現性染色體的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