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食者與基因改造食品(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s, GMF )-下
素食者與基因改造食品(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s, GMF )-下
台中縣立東新國民中學自然領域楊世銘老師/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張永達副教授責任編輯
很多已開發國家已制定了法律以反應此種需求,他們要求對食品加以標示,以顯示其內容、加工情形,因為消費者想知道他們到底吃了些什麼的原因是他們想瞭解食物之口味以及其對健康之影響。
因此,消費者也有同樣理由知道他們所吃的東西是否為基因改造產品。他們可能想知道產品的口味或食用後是否對健康有幫助。目前部分食品供應商人認為基因改造與非基因改造食品基本上是相同的,(他們使用實質相同Substantially equivalent作為理由)。
事實上並非如此,某些人在食用基因改造產品後會因為轉殖基因的衍生蛋白質產生輕度或嚴重過敏。此外,消費者也提出了一些宗教性的、倫理性的於環境方面的關切,認為這些都是他們是否選擇基因改造食品的因素,如果沒有標示,他們無法作選擇。
在台灣,行政院衛生署明訂以基因改造黃豆或玉米為原料,且該等原料佔最終產品總重量百分之五以上之食品,應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但對於其他的基改食品規範目前仍多有待確立及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