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數

二項式定理的推廣(三): 和算家的數學表(上)

二項式定理的推廣(三):和算家的數學表(上)
(The generalization of Binomial theorem(III):the mathematical table of wasan mathematicians)

臺北市立和平高中黃俊瑋教師

連結:二項式定理的推廣(二):有理數冪次

在〈二項式定理的推廣(一)〉與〈二項式定理的推廣(二)〉兩篇文章中,提到了江戶時期日本數學家(和算家)對二項式定理的推廣,包含利用無窮等比級數公式以及直觀地使用了「無窮多項式」的乘法,將二項式定理的幂次推廣至負整數的情況。並也說明他們如何利用開方法(綜合除法,亦即中國傳入的賈憲-霍納法)將二項式定理的幂次推廣至 $$1/2$$ 以及 $$1/n$$ 任意的情況。

有趣的是,江戶時期日本數學家進一步發展出各類數學「表」,用來幫助計算與推廣二項式定理,一般也作為記載數學知識之用。如表一所示,為 $$(1-x)^{-k}$$ 類二項展開式之係數表(這裡為方便讀者閱讀,筆者將原表格內容改以現代符號來表示,並受篇幅所限只列出當中的一部份),若我們僅看數字部份,則第一列的數字為 $$(1-x)^{-1}$$ 的各項係數;第二列為$$(1-x)^{-2}$$ 的各項係數;$$\cdots$$;第 $$k$$ 列為 $$(1-x)^{-k}$$ 的各項係數(然表中皆僅列到前七項)。

有了第一列之後,便可以任意地擴張整個表的內容,得到任意的 $$(1-x)^{-k}$$ 展開式係數。

例如:

$$(1-x)^{-2}$$ 的 $$x^2$$ 項係數 $$3$$,便是上一列前 $$3$$ 項之和,即 $$a_{22}=a_{10}+a_{11}+a_{12}$$

$$(1-x)^{-3}$$ 的 $$x^4$$ 項係數 $$15$$,便是上一列前 $$5$$ 項之和,
即 $${a_{34}} = {a_{20}} + {a_{21}} + {a_{22}} + {a_{23}} + {a_{24}}$$

$$\cdots$$

$$(1-x)^{-k}$$ 的 $$x^n$$ 項係數,便是上一列前 $$n+1$$ 項之和,
即 $${a_{kn}} = {a_{k – 1,0}} + {a_{k – 1,1}} + {a_{k – 1,2}} +\ldots+ {a_{k – 1,n}}$$

二項式定理的推廣(二): 有理數冪次

二項式定理的推廣(二):有理數冪次
(The generalization of Binomial theorem(II):rational power)

臺北市立和平高中黃俊瑋教師

連結:二項式定理的推廣(一): 負整數冪次 

前文〈二項式定理的推廣(一):負整數冪次〉裡,對二項式定理作了冪次上的推廣,從正整數推廣至負整數。接著,我們進行另一個推廣:有理數冪次。不過,受限於篇幅,這裡主要先討論指數為 $$1/2$$ 次方的二項展開式。並同樣借用江戶時期日本數學家的方法來作說明。

首先,指數為 $$1/2$$ 次方的二項展開式與開平方問題為一體兩面,例如 $$(1+a)^{\frac{1}{2}}$$ 可看成 $$\sqrt{1+a}$$。再者,在東方數學史發展的過程裡,$$\sqrt{1+a}$$ 之開方問題與方程式的解息息相關:若令$$x=\sqrt{1+a}$$ ,則開方求 $$x$$ 相當於求解方程式 $$x^2-(1+a)=0$$ 之實根問題。

然而,無論是傳統中算或者江戶時期的日本數學發展的過程,求解一元多項方程次時,往往利用了類似現今綜合除法的「開方法」(即賈憲-霍納法)來求方程式的數值解(相關內容與方法,可參考另一篇文章〈利用綜合除法求解多項方程式〉)。

因此,處理 $$(1+a)^{1/n}$$ 有關的展開式問題時,

便相當於求解 $$x=(1+a)^{1/n}$$,亦即求解 $$x^n-(1+a)=0$$ 的實根。

當然,若 $$1+a$$ 為實數時,我們僅需前述方法(賈憲-霍納法)便能求得其近似數值解。

二項式定理的推廣(一): 負整數冪次

二項式定理的推廣(一): 負整數冪次
(The generalization of Binomial theorem(I):negative power)

臺北市立和平高中黃俊瑋教師

國中數學課程裡,介紹了兩個重要的乘法公式:$$(x\pm y)^2=x^2\pm 2xy+y^2$$。
到了高一上的「數與式」單元,將這二個公式推廣至指數為三次方的情況:

$$(x+y)^3=x^3+3x^2y+3xy^2+y^3$$  以及  $$(x-y)^3=x^3-3x^2y+3xy^2-y^3$$

到了高一下,在引進了組合相關概念後,便可一般性地討論二項式定理,將指數推廣至任意正整數次方的情況:

$${(x + y)^n} = C_0^n{x^n} + C_1^n{x^{n – 1}}y + \cdots + C_k^n{x^{n – k}}{y^k} + \cdots + C_n^n{y^n}$$

然而,當指數為有理數的情況呢?或負整數次方呢?例如 $$(x+y)^{\frac{1}{2}}$$、$$\sqrt{1\pm x}$$、$${(1 \pm x)^{ – 1}} = \frac{1}{{1 \pm x}}$$ 等問題,皆與二項式定理有關。一般在高中課程中並不特別討論其展開式。本文中,首先介紹指數為負整數的情況,接著,〈二項式定理的推廣(二):有理數冪次〉一文中,繼續介紹指數為有理數的情況。

布里格斯的《對數算術》與對數表的製作(III)

布里格斯的《對數算術》與對數表的製作(III) (Briggs’ Arithmetica Logarithmica and the creation of logarithmic table, part 3)
臺北市立西松高中蘇惠玉教師

連結:布里格斯的《對數算術》與對數表的製作(II) 

《對數算術》第 $$8$$ 章

在第 $$6$$、$$7$$ 兩章中,布里格斯為了處理連續開方,需要花費相當大的時間與精力在作開方的計算上。因此,他需要有個方法可以幫助他減少計算量,他將使用的方法寫在第 $$8$$ 章,稱為差分法(difference method)。

布里格斯在作開方時,發現一個 $$1$$ 點多的數開方,小數部分的值幾乎是原本的二分之一,藉由這樣的觀察,他利用與一半的「差距」,用一系列的演算法求得連續開方的下一項,以減少龐大的開方工作量。

首先,布里格斯選擇作連續幾次平方根後,小數點後面有 $$3$$ 或 $$4$$ 個 $$0$$ 之數為起始值,

分別計算 $$B,C,D,E,F$$ 等欄位的值,他們之間的關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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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 $$6^9/10^7=1.0077696$$ 開始作連續開方,其中 $$1+A_n$$ 表示作第 $$n$$ 次開方的值,

並依序計算相對應的 $$B,C,D,E,F$$ 等欄位的值。

布里格斯的《對數算術》與對數表的製作(II)

布里格斯的《對數算術》與對數表的製作(II) (Briggs’ Arithmetica Logarithmica and the creation of logarithmic table, part 2)
臺北市立西松高中蘇惠玉教師

連結:布里格斯的《對數算術》與對數表的製作(I) 

《對數算術》第 $$5$$~$$7$$ 章

第 $$5$$ 章到第 $$8$$ 章為計算以 $$10$$ 為底的對數的主要方法。在第 $$5$$ 章中所提的方法,布里格斯將它歸功於納皮爾。他以 $$\log 5$$ 與 $$\log 7$$ 為例,說明小一點的質數如何求其對數值。考慮 $$\log 2$$,先計算 $$2$$ 的次方,並標明其位數。

為了使對數值精確到小數點後第 $$14$$ 位,布里格斯計算到了 $$2^{10^{14}}$$;不過,他也不是每個都算,而是以四個數一組,每次都計算次方為 $$2\times 10^k,4\times 10^k,8\times 10^k,10\times 10^k$$ 的四個數的位數,如下圖一。在計算位數時,布里格斯並沒有將每個數完整算出後計算,他利用了下面這個性質:如要計算兩數相乘後的位數,考慮這兩數的首幾位數字,相乘後的位數不是兩者位數相加,就是兩者位數相加再減 $$1$$,如下圖二。

布里格斯的《對數算術》與對數表的製作(I)

布里格斯的《對數算術》與對數表的製作(I) (Briggs’ Arithmetica Logarithmica and the creation of logarithmic table, part 1)
臺北市立西松高中蘇惠玉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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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中數學課程中,對數觀念的學習與應用是相當重要的一個單元。不過,在學習的過程中,課程雖然著重在觀念的理解,與對數表的應用,卻沒有明白地告訴學生 $$\log 2,\log 3$$ 等等的對數值,到底是怎麼算出來的。因此,學生對此單元的學習容易因為一知半解的情況,而顯得成效不彰。

接下來這一系列的相關文章,將說明布里格斯(Henry Briggs, 1561~1630)在他的《對數算術》(Arithmetica Logarithmica)一書中,所用來建造以 $$10$$ 為底的對數表之幾種方法,並希望能將這些方法應用在目前的數學課堂的學習上,讓學生可以了解或親自動手算算這些常用對數的值。

半角公式(Half-Angle Formulas)

半角公式(Half-Angle Formulas)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中學數學科蘇俊鴻老師

一般說來,半角公式的推導常是透過倍角公式。由於

\(\cos 2\alpha= {\cos ^2}\alpha- {\sin ^2}\alpha= 2{\cos ^2}\alpha-1=1-2{\sin^2}\alpha\)

因此,

\({\sin^2}\alpha=\frac{{1 – \cos 2\alpha}}{2},{\cos^2}\alpha=\frac{{1+\cos 2\alpha}}{2}\)

令 \(\theta=2\alpha\Rightarrow \alpha=\frac{\theta}{2}\) 代入,即得

\(\sin \frac{\theta }{2} =\pm\sqrt {\frac{{1 -\cos\theta}}{2}} ,\cos\frac{\theta}{2} = \pm\sqrt{\frac{{1 + \cos \theta}}{2}} \)

其中 \(\pm\) 依 \(\frac{\theta}{2}\) 所在的象限決定。至於倍角公式,則是由和角公式推得。
換言之,公式推導的順序是和角公式→倍角公式→半角公式。

然而,當我們檢視托勒密天文學集大成的著作《The Almagest》,他在為製作弦表所提出的一系列命題中,半角公式竟然比和角公式還要更早提出!

倍角公式(II) (Double-angle Formulas)

倍角公式(II) (Double-angle Formulas)
國立蘭陽女中數學科陳敏晧老師

連結:倍角公式(I)

三角函數中的倍角公式,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二倍角公式,一類是三倍角公式,其中二倍角公式主要有:

  1. \(\sin 2\theta= 2\sin \theta \cos \theta\)
  2. \(\cos 2\theta= {\cos ^2}\theta- {\sin ^2}\theta= 2{\cos ^2}\theta- 1 = 1 – 2{\sin ^2}\theta\)
  3. \(\displaystyle\tan 2\theta= \frac{{2\tan \theta }}{{1 – {{\tan }^2}\theta }}\)

這些公式的證明主要是利用正弦與餘弦的和差角公式:

\(\sin \left( {\alpha+ \beta } \right)= \sin \alpha\cos \beta+ \cos \alpha \sin \beta \\\cos \left( {\alpha+ \beta } \right) = \cos \alpha \cos \beta- \sin \alpha \sin \beta\)

若 \(\alpha=\beta=\theta\),則 \(\sin 2\theta= \sin \theta \cos \theta+ \cos \theta \sin \theta= 2\sin \theta \cos \theta\),

\(\begin{array}{ll}\cos 2\theta &= \cos \theta \cos \theta- \sin \theta \sin \theta\\&= {\cos ^2}\theta- {\sin ^2}\theta= {\cos ^2}\theta- (1 – {\cos ^2}\theta ) \\&= 2{\cos ^2}\theta- 1 = 2(1- {\sin ^2}\theta ) – 1 = 1 – 2{\sin ^2}\theta\end{array}\)

半角公式(II)

半角公式(II) (Half-angle Formulas)
國立蘭陽女中數學科陳敏晧老師

連結: 半角公式(I)

在1580年左右,法國代數學家維塔(François Viète,1540-1603)

曾經提出一個漂亮的正切函數半角公式:$$\displaystyle\frac{{a + b}}{{a – b}} = \frac{{\tan \left( {\frac{{A + B}}{2}} \right)}}{{\tan \left( {\frac{{A – B}}{2}} \right)}}$$。

證明的方法是利用正弦定理及和差化積公式:

$$\begin{array}{ll}\displaystyle\frac{{a + b}}{{a – b}} &=\displaystyle \frac{{2R\sin A + 2R\sin B}}{{2R\sin A – 2R\sin B}} = \frac{{\sin A + \sin B}}{{\sin A – \sin B}} \\&=\displaystyle \frac{{2\sin \left( {\frac{{A + B}}{2}} \right)\cos \left( {\frac{{A – B}}{2}} \right)}}{{2\sin \left( {\frac{{A – B}}{2}} \right)\cos \left( {\frac{{A + B}}{2}} \right)}}=\displaystyle \frac{{\sin \left( {\frac{{A + B}}{2}} \right)/\cos \left( {\frac{{A + B}}{2}} \right)}}{{\sin \left( {\frac{{A – B}}{2}} \right)/\cos \left( {\frac{{A – B}}{2}} \right)}} \\&=\displaystyle \frac{{\tan \left( {\frac{{A + B}}{2}} \right)}}{{\tan \left( {\frac{{A – B}}{2}} \right)}}\end{array}$$

半角公式(I)

半角公式(I) (Half-angle Formulas)
國立蘭陽女中數學科陳敏晧老師

三角函數中的半角公式:

\(\displaystyle\sin\frac{\theta}{2}=\pm \sqrt{\frac{{1-\cos\theta }}{2}}\) (\(\pm\) 號依 \(\displaystyle\frac{\theta}{2}\)在第幾象限而定)

\(\displaystyle\cos\frac{\theta}{2}=\pm \sqrt{\frac{{1+\cos\theta }}{2}}\) (\(\pm\) 號依 \(\displaystyle\frac{\theta}{2}\)在第幾象限而定)

\(\displaystyle\tan \frac{\theta }{2}=\pm\sqrt {\frac{{1-\cos \theta }}{{1+\cos \theta }}}= \frac{{\sin \theta }}{{1+ \cos \theta }}= \frac{{1- \cos \theta }}{{\sin\theta }}= \frac{{1+\sin \theta- \cos \theta }}{{1+ \sin \theta+ \cos \theta }}\)

上述半角公式的證明是根據二倍角公式:\(\cos 2\alpha= 2{\cos^2}\alpha- 1= 1- 2{\sin^2}\alpha\),

令 \(2\alpha=\theta\) 即 \(\displaystyle\alpha=\frac{\theta}{2}\),移項得 \(\displaystyle 2{\cos ^2}\frac{\theta }{2} = 1+\cos\theta ,2{\sin ^2}\frac{\theta }{2} = 1 -\cos \theta\),

再移項及開平方得 \(\displaystyle\sin \frac{\theta }{2}=\pm\sqrt{\frac{{1-\cos\theta }}{2}}\),\(\displaystyle\cos \frac{\theta }{2}=\pm\sqrt{\frac{{1+\cos\theta }}{2}}\),

將兩式相除得 \(\displaystyle\tan \frac{\theta }{2} = \frac{{\sin \frac{\theta }{2}}}{{\cos \frac{\theta }{2}}}=\frac{{\pm\sqrt {\frac{{1 -\cos \theta }}{2}} }}{{\pm\sqrt {\frac{{1 + \cos \theta }}{2}} }} =\pm\sqrt {\frac{{1 – \cos \theta }}{{1 + \cos \the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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